模块式灯具的制作方法

专利查询2022-5-18  208



1.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灯具领域,尤其涉及模块式灯具。


背景技术:

2.目前,随着人们物质和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家用灯具具有不同的类型和风格,例如壁灯、吊灯、吸顶灯、落地灯等,但上述各种风格的每种灯具中由于体积、外形、结构等不同导致其通用性较差,每一种不同形式的灯都需要不同的模组,无形之中增加了企业的投入和设计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模块式灯具,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一个或多个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5.模块式灯具,所述灯具包括壳体以及可与所述壳体连接的散热器,所述散热器相对的两侧面分别连接光源,每个所述光源分别通过具有透光孔的反光杯覆盖,在所述反光杯的外侧还设置用于透射光源的光学组件,所述光学组件具有一部分与所述散热器卡接。
6.进一步的,所述壳体的内侧具有至少一第一凸出部以及与所述第一凸出部相邻设置的至少一第二凸出部,在所述第二凸出部上开设第一槽,所述第一槽上开设安装孔。
7.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凸出部与所述第二凸出部均以所述壳体的轴心为中心均布。
8.进一步的,所述散热器具有光源安装口,所述散热器的外侧具有至少一第二槽,所述散热器的两侧分别具有开口,所述开口的内侧具有至少一第三凸出部,所述第三凸出部上开设用于连接紧固件的第一孔,在靠近所述第三凸出部处,沿所述开口的内侧还开设第一卡口。
9.进一步的,在部分所述第二槽的槽口处具有耳部,所述耳部沿径向成型于所述散热器的外侧,在所述耳部上开设耳孔。
10.进一步的,所述反光杯面对散热器的一侧具有至少一支撑柱以及具有传感器安装座。
11.进一步的,所述光学组件包括透镜压圈环以及与所述透镜压圈环连接的透镜压圈,透镜被覆盖于所述透镜压圈环以及透镜压圈之间。
12.进一步的,所述透镜压圈环包括第一环本体以及与所述第一环本体连接的第二环本体,在所述第二环本体上开设至少一第二卡口,沿所述第二本体的外侧设置至少一卡块。
13.进一步的,所述卡块以及第二卡口均以所述透镜压圈环的轴心为中心均布。
14.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卡口为弧形卡口。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如下:
16.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通过壳体、散热器、光源以及光学组件之间的连接即可实现模块式灯具的快速组装,组装拆卸方便快捷,并且该模块式灯具可以应用于不同场合以实
现不同功能类型的灯具,适用范围广泛。
附图说明
17.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模块式灯具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18.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模块式灯具在a处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19.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模块式灯具的应用示意图。
20.附图中标记:100、壳体;1001、第一凸出部;1002、第二凸出部;1003、第一槽;10031、安装孔;200、螺丝;300、散热器;3000、第三凸出部;3001、第二槽;3002、第一孔;3003、第一卡口;3004、光源安装口;3005、开口;3006、耳部;3007、耳孔;400、光源;500、反光杯;5000、杯体;5001、透光孔;5002、支撑柱;5003、传感器安装座;5004、固定孔;600、透镜压圈环;6001、第一环本体;6002、第二环本体;6003、卡块;6004、第二卡口;700、透镜;800、透镜压圈;900、第一接头;1000、杆体;1100、第二接头;1200、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模块式灯具作进一步详细说明。根据下面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将更清楚。需要说明的是,附图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例,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请参阅附图。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
2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模块式灯具结构如下:
23.请参考图1,所述灯具包括壳体100以及可与壳体100连接的散热器300,散热器300相对的两侧面分别连接光源400,每个光源400分别通过反光杯500覆盖,在反光杯500的外侧还设置用于透射光源的光学组件,光学组件具有一部分与散热器300卡接。
24.下面详细描述壳体100的具体结构如下:
25.请参考图1,所述壳体100的内侧具有至少一第一凸出部1001以及与第一凸出部1001相邻设置的至少一第二凸出部1002,其中所述第一凸出部1001以及第二凸出部1002均以所述壳体100的轴心为中心均布,所述第一凸出部1001以及第二凸出部1002分别沿轴向成型。其中在所述第二凸出部1002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分别开设第一槽1003,在所述第一槽1003的槽底开设安装孔10031。
26.下面详细描述散热器300的具体结构如下:
27.请继续参考图1,所述散热器300前后两侧的轴心处具有光源安装口3004,散热器300的外侧具有至少一第二槽3001,所述第二槽3001的数量等于第一凸出部1001以及第二凸出部1002的总数量之和,并且所述第二槽3001可用于与第一凸出部1001以及第二凸出部1002相配合。
28.进一步的,请继续参考图1,在所述散热器的两侧对应光源安装口3004处均具有开
口3005,所述开口3005为一圆形开口,在该开口3005的内侧侧壁上均沿散热器300的轴心延伸形成至少一第三凸出部3000,所述第三凸出部3000上开设用于连接螺丝200的第一孔3002。
29.进一步的,请继续参考图1,在靠近所述第三凸出部3000处,沿该开口3005的内侧还开设第一卡口3003,所述第一卡口3003沿周向开设。
30.进一步的,在部分第二槽3001的槽口处具有耳部3006,所述耳部3006沿径向成型于所述散热器300的外侧,所述耳部3006上开设耳孔3007,所述耳部3006用于散热器300与壳体100配合时嵌入第一槽1003中,并且耳孔3007与安装孔10031对应并通过紧固件固定,以保证散热器300与壳体100固接。
31.下面描述反光杯500的具体结构如下:
32.请参考图1,所述反光杯500包括杯体5000,所述杯体5000的中心开设透光孔5001,在所述反光杯500面对散热器300的一侧面具有至少一支撑柱5002以及具有传感器安装座5003,其中本实施例所述模块式灯具中所述支撑柱5002为四根,该支撑柱5002用于支撑于散热器300的表面,以保证所述杯体5000安装的稳定性。所述传感器安装座5003用于连接手势传感器。上述反光杯500通过两个固定孔5004并利用紧固件与散热器300连接固定。
33.进一步的,请继续参考图1,所述反光杯500为远距离聚光照明的反射器,其形状为杯型,用于控制主光斑的光照距离和光照面积,所述反光杯500采用塑料结构,所述塑料结构的反光杯500一次脱模完成,成本低,适用于低温照明的灯具。
34.下面描述光学组件的具体结构如下:
35.请参考图1,所述光学组件包括包括透镜压圈环600以及与透镜压圈环600连接的透镜压圈800,透镜700被覆盖于透镜压圈环600以及透镜压圈800之间。
36.具体的,请继续参考图1,所述透镜压圈环600采用铝合金结构,所述透镜压圈环600包括第一环本体6001以及与所述第一环本体6001连接的第二环本体6002,在所述第二环本体6002上开设至少一个第二卡口6004,该第二卡口6004用于卡住螺丝200,优选的,在本实施例所述模块式灯具中,第二卡口6004以透镜压圈环600的轴心为中心并且分别以120
°
均布,所述第二卡口6004为弧形卡口。在所述第一环本体6001的外侧还具有外螺纹,透镜压圈800的内侧具有内螺纹,透镜压圈8也采用铝合金材料制成,透镜压圈800覆盖住透镜700之后可通过内螺纹旋入透镜压圈环600的外螺纹,进而将透镜压圈环600、透镜700以及透镜压圈800组装形成光学组件。
37.进一步的,请继续参考图1和图2,沿所述第二环本体6002的外侧设置至少一卡块6003,优选的,在本实施例所述模块式灯具中所述卡块6003为三个并且均以透镜压圈环600的轴心为中心并以120
°
均布,
38.具体的,请继续参考图1和图2,当上述光学组件组装完成之后,并且在散热器300的第三凸出部3000上通过第一孔3002旋入螺丝200,然后将光学组件与散热器300安装,具体是将透镜压圈环600沿周向旋转,使透镜压圈环600中各卡块6003分别旋入第一卡口3003,在旋入过程中透镜压圈环600的第二卡口6004到位后卡住螺丝200,进而实现光学组件与散热器300的固定,由此实现整个模块式灯具的安装。
39.进一步的,请参考图3,该模块式灯具安装完成之后,在壳体100的外侧还通过第一接头900与杆体1000的一端连接,所述杆体1000的另一端通过第二接头1100与底座1200连
接,进而实现台灯的应用。
40.相应的,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模块式灯具也可以安装在较长的杆体上实现落地灯的应用。当然,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该模块式灯具还可以应用于壁灯或吸顶灯,对此本实用新型不作进一步赘述。
41.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42.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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