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设备领域,尤其涉及调线机构。
背景技术:
2.吊线灯作为常用灯具被广泛使用,该吊线灯通常通过若干吊线被固定在墙顶。但目前市场上大多数吊线灯存在问题如下:
3.吊线在高度方向上的调节不够灵活方便,经常需要手动来调节吊线的长度,费时费力,并且手动调节时还需要将吊灯的灯体从框架中取出,极大的增加了调节高度的繁琐程度,无法随时在任意高度上实现照明需求。
4.在调节吊线的过程中无法使灯体保持水平,需要若干次调试之后才能实现,进而造成用户体验感差。
技术实现要素:
5.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调线机构,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一个或多个问题。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7.调线机构,所述调线机构包括壳体以及与所述壳体连接的至少一固定部分,所述固定部分具有槽,与吊线连接的活动部分可活动地设置于所述槽内,所述活动部分还与调节装置连接,以用于通过所述调节装置使所述活动部分相对于所述槽活动。
8.进一步的,所述固定部分包括第一凸出部以及与所述第一凸出部间隔设置的第二凸出部,所述槽成型于所述第一凸出部以及所述第二凸出部之间。
9.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凸出部的宽度以及所述第二凸出部的宽度均不大于所述槽的槽宽。
10.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凸出部上开设至少一第一孔,所述第一孔用于贯穿所述调节装置的一部分。
11.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凸出部上开设第二孔以及第三孔,所述第二孔用于贯穿吊线,所述第三孔用于与所述调节装置的另一部分连接。
12.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凸出部上还开设第四孔,所述第四孔与所述第三孔同轴设置。
13.进一步的,所述第四孔的孔径大于所述第三孔的孔径。
14.进一步的,所述活动部分包括活动部本体,所述活动部本体上具有第五孔以及第六孔,所述第五孔用于连接所述调节装置,所述第六孔用于所述吊线贯穿。
15.进一步的,所述活动部本体的两侧与所述槽的两侧互相配合。
16.进一步的,所述固定部分沿所述壳体的内侧均布。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如下:
18.(一)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活动部分可相对于固定部分中的槽进行上下活动,进而实现与活动部分连接的吊线的长度增加或减小,由此实现对吊线长度的调节,进而保证了
灯体与地面之间的水平状态,省时省力,调节过程方便快捷。
19.(二)进一步的,固定部分与活动部分的体积小巧,节约了安装空间,进而可为灯体的安装提供便利。
附图说明
20.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调线机构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21.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调线机构的轴测图。
22.附图中标记:1、固定部分;1001、槽;101、第一凸出部;1011、第一孔;102、第二凸出部;1021、第二孔;1022、第三孔;1023、第四孔;200、螺钉;201、螺母;3、活动部分;300、第五孔;301、第六孔;302、活动部本体;400、壳体;5、吊线。
具体实施方式
23.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调线机构作进一步详细说明。根据下面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将更清楚。需要说明的是,附图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例,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请参阅附图。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
24.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调线机构结构如下:
25.请参考图1和图2,所述调线机构包括壳体400以及与壳体400连接的至少一固定部分1,固定部分1具有槽1001,与吊线连接的活动部分3可活动地设置于槽1001内,活动部分3还与调节装置连接,以用于通过调节装置使活动部分3相对于槽1001活动,以实现与所述活动部分3连接的吊线长度的可调。
26.进一步的,所述固定部分1沿所述壳体400的内壁均布,在本实施例所述调线机构中,各固定部分1相对于壳体400的中心以120
°
等分均布于壳体400的内壁。
27.下面首先描述固定部分1的具体结构如下:
28.请继续参考图1和图2,所述固定部分1包括第一凸出部101以及与第一凸出部101间隔设置的第二凸出部102,其中所述第一凸出部101位于壳体400内壁的下半部分,所述第二凸出部102位于壳体400内壁的上半部分,在所述第一凸出部101以及第二凸出部102之间成型有槽1001。
29.进一步的,请继续参考图1和图2,所述第一凸出部101的宽度以及第二凸出部102的宽度均不大于槽1001的槽宽,优选的,在本实施例所述调线机构中,第一凸出部101的宽度、第二凸出部102的宽度均小于槽1001的槽宽。
30.下面详细描述第一凸出部101的具体结构如下:
31.请参考图1和图2,所述第一凸出部101优选为矩形,在所述第一凸出部101上开设一至少第一孔1011,在本实施例所述调线机构中,第一孔1011为一个,所述第一孔1011用于
调节部分的一部分穿过。
32.下面详细描述第二凸出部102的具体结构如下:
33.请继续参考图1和图2,所述第二凸出部102与第一凸出部101的外形相同也优选为矩形,所述第二凸出部102上开设第二孔1021以及第三孔1022,第二孔1021为一贯通孔并且用于贯穿吊线,所述第三孔1022也采用一螺纹孔并且用于与调节装置的另一部分连接。
34.进一步的,请继续参考图1和图2,第二凸出部102上还开设第四孔1023,第四孔1023与第三孔1022同轴设置,其中所述第四孔1023的孔径大于第三孔1022的孔径。
35.下面详细描述活动部分3的具体结构如下:
36.请继续参考图1和图2,活动部分3包括活动部本体302,活动部本体302上具有第五孔300以及第六孔301,其中所述第五孔300也为螺纹孔,所述第五孔300用于连接调节装置,该第六孔301为一通孔并且也用于吊线贯穿。
37.进一步的,所述活动部本体302的两侧与槽1001的两侧互相配合,即所述活动部本体302的宽度与该槽1001的槽宽相适配,以保证所述活动部本体302在活动时始终在该槽1001中活动。
38.下面详细描述调节装置的具体结构如下:
39.请参考图1,所述调节装置包括螺钉200以及可与所述螺钉200连接的螺母201,其中所述螺母201的外径略小于第四孔1023的孔径,以保证可对螺母201进行调节。
40.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41.请参考图2,首先将吊线5从第二凸出部102的第二孔1021穿过,然后再次穿过活动部本体302的第六孔301之后对吊线的头部进行铆压,使吊线的头部外径大于第六孔301的孔径,进而保证吊线5无法通过该第六孔301,防止吊线5与活动部本体302分离。
42.请继续参考图2,当活动部本体302配合于槽1001之后,将螺钉200依次从第一凸出部101的第一孔1011穿过并再次与活动部本体302的第五孔300螺纹连接,再次旋转螺钉200使其从第五孔300伸出之后再次与第二凸出部102的第三孔1022螺纹连接,直至螺钉200从该第三孔1022伸出之后与螺母201连接。
43.调节时,作业人员通过操作扳手顺时针旋转螺母201,螺母201带动螺钉200同步旋转,由于螺钉200上具有外螺纹与活动部本体302螺纹连接,因此螺钉200的旋转可带动活动部本体302沿槽1001向上移动,进而可以实现吊线5长度的增加。相应的,若逆时针旋转螺母201,则最终会实现活动部本体302沿槽1001向下移动,进而可实现吊线5长度的缩短,进而可实现对单根吊线5或多根吊线5长度的调节,进一步实现灯具与地面保持水平,省时省力。
44.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45.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