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监理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工程监理手持终端。
背景技术:
2.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服务活动中需要使用多种手持终端设备进行监控。
3.现有的用于工程监理的手持终端设备,使用时容易出现手滑掉落的情况,使得终端设备与地面产生撞击,而造成终端设备的损坏,且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手持终端设备使用时间短,但使用次数多,使得设备需要随身携带,而手持终端设备不具有随身携带功能。针对上述问题,在原有的工程监理手持终端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设计。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工程监理手持终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工程监理手持终端,包括手持终端主体,所述手持终端主体的顶端设置有探头,且手持终端主体的外侧设置有减震结构,所述手持终端主体的底端设置有安装环,所述安装环的内侧连接有活动带,所述活动带的一端设置有套筒,所述套筒的内侧设置有涡旋弹簧,所述涡旋弹簧的内壁设置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外侧设置有防护盒,所述防护盒的外侧设置有防护罩,所述防护罩的外壁设置有转轴,且防护罩的内侧设置有地弹簧,所述转轴的底端设置有锁扣,所述地弹簧的内侧设置有挡板。
6.优选的,所述手持终端主体上设置有显示屏,且手持终端主体的一端设置有按键,所述手持终端主体远离按键的一端设置有照明灯。
7.优选的,所述减震结构包括第一卡套、进气管、连接带、第二卡套、海绵块和减震气垫,且手持终端主体的外侧设置有第一卡套,所述第一卡套的内壁设置有海绵块,且第一卡套的底端连接有连接带,所述第一卡套的底端位于连接带的一侧设置有进气管,所述连接带的底端设置有第二卡套,所述海绵块的一端设置有减震气垫。
8.优选的,所述第一卡套与第二卡套通过连接带固定连接,且第一卡套与第二卡套的材质为橡胶,所述第一卡套与第二卡套的内壁均设置有海绵块、减震气垫,所述连接带的外壁设置有摩擦块。
9.优选的,所述活动带与涡旋弹簧通过套筒活动连接,且活动带与手持终端主体通过安装环活动连接,所述锁扣与防护罩通过转轴转动连接。
10.优选的,所述挡板与防护罩通过地弹簧转动连接,且挡板的内侧设置有与活动带相匹配的活动槽。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2.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第一卡套、第二卡套、海绵块和减震气垫,将第一卡套以及第二卡套分别套在手持终端主体的顶部以及底部,并通过进气管充气,增加弹性,手持终端主体滑落时,其外侧的第一卡套以及第二卡套首先与地面接触,减缓震动强度,且第一卡套以及第二卡套内壁一侧的海绵块带动减震气垫与内壁另一侧接触,从而可防止第一卡套以及第二卡套两侧内壁贴合,减轻震动传导,有效解决了手持终端手滑掉落产生撞击损坏的问题;
13.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防护罩、活动带、挡板、固定杆和地弹簧,在手持终端主体不使用时,使用者带动手持终端主体向防护罩一侧移动,使手持终端主体底端的活动带在套筒以及涡旋弹簧的带动下进行收卷,收卷过程中,手持终端主体移动至挡板底端,并推动挡板通过地弹簧向内侧转动,从而使手持终端主体以及活动带逐渐收入防护罩的内部,且其挡板在地弹簧的带动下,恢复到原先位置,对手持终端主体底部进行遮挡保护,有效解决了手持终端不具有随身携带的功能的问题。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手持终端主体后视图;
16.图3为本实用新型减震结构示意图;
17.图4为本实用新型探头示意图;
18.图5为本实用新型防护盒示意图;
19.图6为本实用新型挡板示意图。
20.图中:1、手持终端主体;2、显示屏;3、按键;4、探头;5、照明灯;6、减震结构;601、第一卡套;602、进气管;603、连接带;604、第二卡套;605、海绵块;606、减震气垫;7、安装环;8、活动带;9、固定杆;10、防护盒;11、转轴;12、锁扣;13、防护罩;14、挡板;15、地弹簧;16、涡旋弹簧;17、套筒。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实现预定实用新型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
22.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工程监理手持终端,包括手持终端主体1,手持终端主体1的顶端设置有探头4,且手持终端主体1的外侧设置有减震结构6,手持终端主体1的底端设置有安装环7,安装环7的内侧连接有活动带8,活动带8的一端设置有套筒17,套筒17的内侧设置有涡旋弹簧16,涡旋弹簧16的内壁设置有固定杆9,固定杆9的外侧设置有防护盒10,防护盒10的外侧设置有防护罩13,防护罩13的外壁设置有转轴11,且防护罩13的内侧设置有地弹簧15,转轴11的底端设置有锁扣12,地弹簧15的内侧设置有挡板14。
23.手持终端主体1上设置有显示屏2,且手持终端主体1的一端设置有按键3,手持终端主体1远离按键3的一端设置有照明灯5,显示屏2用于展示检测信息,按键3用于操控手持
终端主体1使用,照明灯5用于在黑暗情况下手持终端主体1的使用。
24.减震结构6包括第一卡套601、进气管602、连接带603、第二卡套604、海绵块605和减震气垫606,且手持终端主体1的外侧设置有第一卡套601,第一卡套601的内壁设置有海绵块605,且第一卡套601的底端连接有连接带603,第一卡套601的底端位于连接带603的一侧设置有进气管602,连接带603的底端设置有第二卡套604,海绵块605的一端设置有减震气垫606,将第一卡套601套在手持终端主体1的顶部,第二卡套604套在手持终端主体1的底部,然后分别打开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上的进气管602,将气体充入其内部,则使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膨胀,增加弹性,且第一卡套601底端的连接带603可增加手持终端主体1背部与使用者手部的摩擦力,降低手持终端主体1滑落的几率,在手持终端主体1意外滑落时,其外侧的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首先与地面接触,由于其弹性较大,可减缓震动强度,且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内壁一侧的海绵块605带动减震气垫606与内壁另一侧接触,从而可防止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两侧内壁贴合,使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对手持终端主体1进行有效减震防护。
25.第一卡套601与第二卡套604通过连接带603固定连接,且第一卡套601与第二卡套604的材质为橡胶,第一卡套601与第二卡套604的内壁均设置有海绵块605、减震气垫606,连接带603的外壁设置有摩擦块,第一卡套601底端的连接带603可增加手持终端主体1背部与使用者手部的摩擦力,降低手持终端主体1滑落的几率,橡胶材质的第一卡套601与第二卡套604弹性大,有效减震防护,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内壁一侧的海绵块605带动减震气垫606与内壁另一侧接触,从而可防止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两侧内壁贴合。
26.活动带8与涡旋弹簧16通过套筒17活动连接,且活动带8与手持终端主体1通过安装环7活动连接,锁扣12与防护罩13通过转轴11转动连接,使用者带动手持终端主体1向防护罩13一侧移动,使手持终端主体1底端的活动带8在固定杆9的带动下进行收卷,且手持终端主体1移动至挡板14底端时,推动挡板14通过地弹簧15向内侧转动,从而使手持终端主体1以及活动带8逐渐收入防护罩13的内部,其挡板14在地弹簧15的带动下,恢复到原先位置,对手持终端主体1底部进行遮挡保护。
27.挡板14与防护罩13通过地弹簧15转动连接,且挡板14的内侧设置有与活动带8相匹配的活动槽,推动挡板14通过地弹簧15向内侧转动,从而使手持终端主体1以及活动带8逐渐收入防护罩13的内部,挡板14内侧的活动槽便于活动带8可在防护罩13内侧以及外部活动。
28.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使用时,根据图1-4所示,将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分别套在手持终端主体1的顶部以及底部,分别打开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上的进气管602,将气体充入其内部,使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膨胀,增加弹性,且第一卡套601底端的连接带603可增加手持终端主体1背部与使用者手部的摩擦力,降低手持终端主体1滑落的几率,在手持终端主体1意外滑落时,其外侧的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首先与地面接触,由于其弹性较大,可减缓震动强度,且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内壁一侧的海绵块605带动减震气垫606与内壁另一侧接触,从而可防止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两侧内壁贴合,减轻震动传导,使第一卡套601以及第二卡套604对手持终端主体1进行有效减震防护。
29.根据图1和图5-6所示,事先将防护罩13外壁的锁扣12固定在使用者的腰带上,在
手持终端主体1不使用时,使用者带动手持终端主体1向防护罩13一侧移动,使手持终端主体1底端的活动带8在套筒17以及涡旋弹簧16的带动下进行收卷,收卷过程中,手持终端主体1移动至挡板14底端,并推动挡板14通过地弹簧15向内侧转动,从而使手持终端主体1以及活动带8逐渐收入防护罩13的内部,且其挡板14在地弹簧15的带动下,恢复到原先位置,对手持终端主体1底部进行遮挡保护。
30.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示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介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