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废旧轮胎生产用的胶粉存储罐的制作方法

专利查询2022-5-24  152



1.本实用新型涉及胶粉存储罐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废旧轮胎生产用的胶粉存储罐。


背景技术:

2.橡胶粉是橡胶粉末的简称,一般用废旧轮胎加工而成,常采用的加工方法有常温粉碎法、冷冻法或常温化学法等。其中,橡胶粉广泛用于体育塑胶运动场、游乐场、橡胶地砖、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公路改性沥青、橡胶制品等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胶粉的应用更加广泛,因此,对于胶粉的存储也越发重要。
3.在实际存储中,通常都是直接用包装袋包装存放,很容易受潮,雨水天气胶粉会遇水变质,失去原有的效果,造成大量浪费,失去经济效益。因此,授权公告号为“cn212173194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轮胎材料生产用胶粉存储罐,通过设置的滑轨、滑块、第一限位板、第二限位板、防潮垫层,可实现防潮垫层的更换,在防潮垫层吸收的水分达到饱和后,可通过拉动滑块,将滑块整体取出存储罐,再进行防潮垫层的更换,使存储罐的使用年限增加,装置的防潮效果变好。然而,在防潮垫层吸收的水分达到饱和后,水分会形成水滴,而滴落在储存箱内,由于储存箱无法及时排出,容易导致积水,甚至积水过久而发臭,影响车间的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废旧轮胎生产用的胶粉存储罐,其旨在解决现有的存储罐无法将内部积水排出,导致积水过久而发臭,影响车间的环境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6.一种废旧轮胎生产用的胶粉存储罐,包括存储罐本体,该存储罐本体内设置有空腔,该空腔延伸至该存储罐本体的顶部;
7.该存储罐本体内转动连接有储物内罐,该储物内罐内设置有储物腔;该储物内罐的左侧和右侧均贯穿设置有通孔;该存储罐本体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均由上往下依次设置有上导流槽、防水槽和下导流槽,该上导流槽和该下导流槽均贯穿设置于该存储罐本体,该防水槽连通该上导流槽和该下导流槽,该防水槽内设置有吸水垫。
8.进一步地,该存储罐本体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均凹设有环形滑槽,该储物内罐的左侧和右侧均固定连接有环形滑块,该环形滑块滑动连接于该环形滑槽内,该上导流槽、该防水槽和该下导流槽设置于该环形滑槽内。
9.进一步地,两个该上导流槽内均设置有卡紧塞。
10.进一步地,该卡紧塞和该上导流槽之间过盈配合。
11.进一步地,该下导流槽向下倾斜设置。
12.进一步地,该存储罐本体的底部中间设置有出料口,该出料口设置有阀门。
13.进一步地,该存储罐本体的底部两侧固定连接有一对支撑腿。
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优点和有益效果:
15.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1)通过设置上导流槽、防水槽、下导流槽和吸水垫,吸水垫能够将储物内罐内的胶粉所产生的水分吸水,并且将吸水垫所产生的水滴通过防水槽和下导流槽最终导流到下导流槽,避免在存储罐本体内积水而发臭,保证车间环境的干净。(2)通过设置能够转动的储物内罐,能够将胶粉翻滚,翻滚的胶粉能够充分地分散开来,避免胶粉静止不动而粘结于一起,保证胶粉的后续正常使用。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废旧轮胎生产用的胶粉存储罐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废旧轮胎生产用的胶粉存储罐中存储罐本体相关结构的示意图;
19.图3为图2中a-a的剖视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废旧轮胎生产用的胶粉存储罐中储物内罐相关结构的示意图;
21.图5为图4中的左视图;
22.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废旧轮胎生产用的胶粉存储罐的左视图;
23.图标:1-存储罐本体,11-空腔,12-上导流槽,13-防水槽,14-下导流槽,15-出料口,16-阀门,17-支撑腿,18-环形滑槽,2-储物内罐,21-储物腔,22-通孔,23-进料口,24-密封塞,25-环形滑块,3-吸水垫,4-卡紧塞。
具体实施方式
24.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25.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2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若出现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
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若出现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9.请参照图1至图6,一种废旧轮胎生产用的胶粉存储罐,包括存储罐本体1,该存储罐本体1内设置有空腔11,该空腔11延伸至该存储罐本体1的顶部;具体而言,该存储罐本体1的顶部会设置为敞口结构。
30.该存储罐本体1内转动连接有储物内罐2,该储物内罐2内设置有储物腔21;具体而言,该储物腔21用于存放橡胶胶粉;该储物内罐2的左侧和右侧均贯穿设置有若干通孔22;具体而言,该通孔22能够使得储物内罐2内的水气从通孔22处散出;具体地,若干该通孔22呈环形阵列设置有多层,这样,通过增加通孔22的数量来提高散发水分的能力;具体地,该通孔22呈环形阵列设置有五层;具体地,该储物内罐2呈圆柱状;具体地,该储物内罐2的外侧壁设置有进料口23,该进料口23内密封有密封塞24。
31.该存储罐本体1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均由上往下依次设置有上导流槽12、防水槽13和下导流槽14,该上导流槽12和该下导流槽14均贯穿设置于该存储罐本体1,该防水槽13连通该上导流槽12和该下导流槽14,该防水槽13内设置有吸水垫3;具体而言,吸水垫3放置于防水槽13内,会直接与储物内罐2的左侧和右侧相接触,从而将储物内罐2内的水分吸收到吸水垫3自身。
32.对此,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和有益效果:
33.在实际使用中,工作人员将胶粉放置于储物内罐2内,转动储物内罐2,储物内罐2内的胶粉也会随之而转动,在储物内罐2内翻滚,这能够有效地避免胶粉静止不动而粘结于一起。并且,在胶粉翻滚的过程中,能够使储物内罐2内的胶粉充分地分散开来,其中,当吸水垫3所吸收的水分达到饱和后,吸水垫3的底部会滴落水滴,最终会滴落在下导流槽14,从下导流槽14流出,而不会导致在存储罐本体1内积水。
34.这样,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1)通过设置上导流槽12、防水槽13、下导流槽14和吸水垫3,吸水垫3能够将储物内罐2内的胶粉所产生的水分吸水,并且将吸水垫3所产生的水滴通过防水槽13和下导流槽14最终导流到下导流槽14,避免在存储罐本体1内积水而发臭,保证车间环境的干净。(2)通过设置能够转动的储物内罐2,能够将胶粉翻滚,翻滚的胶粉能够充分地分散开来,避免胶粉静止不动而粘结于一起,保证胶粉的后续正常使用。
35.请参照图1至5,在本实施例中,该存储罐本体1的左侧内壁和右侧内壁均凹设有环形滑槽18,该储物内罐2的左侧和右侧均固定连接有环形滑块25,该环形滑块25滑动连接于该环形滑槽18内,该上导流槽12、该防水槽13和该下导流槽14设置于该环形滑槽18内;具体而言,该储物内罐2能够通过环形滑块25和环形滑槽18转动连接于该存储罐本体1上,在实际中,该储物内罐2通常是在左、右两侧中部设置转轴来转动,但是由于中部设置有防水槽13和吸水垫3,无法设置转轴,因此,通过设置环形滑块25和环形滑槽18来实现转动。
36.请参照图1和图2,具体地,两个该上导流槽12内均设置有卡紧塞4,这样,该卡紧塞4用于塞入该上导流槽12内卡紧该吸水垫3,避免该吸水垫3在防水槽13随意乱动。
37.请参照图1和图2,具体地,该卡紧塞4和该上导流槽12之间过盈配合,这样,能够利用自身的结构和摩擦力和卡紧;具体地,该卡紧塞4设置为橡胶塞;
38.请参照图1和图2,具体地,该下导流槽14向下倾斜设置,这样,能够将从吸水垫3上掉落的水滴更加快地排出,提高排水能力。
39.请参照图1和图2,具体地,该存储罐本体1的底部中间设置有出料口15,该出料口15设置有阀门16,这样,工作人员打开阀门16就能够将胶粉出料,提高工作效率。
40.请参照图1和图2,具体地,该存储罐本体1的底部两侧固定连接有一对支撑腿17。
41.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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