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连续墙的制作方法

专利查询2022-5-26  126



1.本实用新型涉及基坑支护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基坑支护结构。


背景技术:

2.基坑支护工程是为了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基坑支护工程所采取的具体形式主要取决于基坑开挖深度、场地及周边条件、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及项目工期要求等因素。
3.地下连续墙是利用各种挖槽机械,借助于泥浆的护壁作用,在地下挖出窄而深的沟槽,并在其内浇筑适当的材料而形成一道具有防渗、防水、挡土和承重功能的连续的地下墙体。
4.地下混凝土连续墙兼具支护和止水作用,地下混凝土连续墙在土体中受到泥土侧压力的作用,主要依靠自身的抗弯强度去维持本身的安全稳定。其增加抗弯强度的方式主要是增加自身厚度,增加入土深度也能提高抵抗泥土侧压力的能力,这两种情况下会增加混凝土的用量及土体开挖深度,土层复杂地区的深度开挖对防护要求过高。另外,地下混凝土连续墙在一些特殊的地质条件(如很软的淤泥土质)下施工时,泥浆护壁难度大,造成施工难度增大。


技术实现要素:

5.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地下连续墙,具有适用性好、土方开发量少、混凝土使用量少、支护能力强、施工成本和施工难度降低、施工周期减小的特点。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地下连续墙,包括浇筑墙体、位于所述浇筑墙体内部的钢筋笼和型钢;
7.所述钢筋笼包括两排主筋网,两排所述主筋网沿所述浇筑墙体厚度方向平行相对设置,两排所述主筋网之间通过水平箍筋组件和拉筋连接;
8.每排所述主筋网包括水平钢筋和竖向钢筋,所述水平钢筋与所述竖向钢筋在铅垂面上彼此交错且各交错点彼此固接;所述水平钢筋的长度方向与所述浇筑墙体的长度方向一致,所述竖向钢筋的高度方向与所述浇筑墙体的高度方向一致;
9.两排所述主筋网之间沿所述浇筑墙体长度方向依次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水平箍筋组件,每个所述水平箍筋组件所围区域内设有一个所述型钢;所述水平箍筋组件包括沿所述浇筑墙体高度方向依次设置的至少一个水平箍筋,所述型钢设于所述水平箍筋所围区域内;所述主筋网上与所述水平箍筋位置相对应的所述竖向钢筋位于该水平箍筋所围区域内,且与该所述水平箍筋绑扎连接;
10.两排所述主筋网中位置相对应的两个所述水平钢筋之间通过所述拉筋连接。
11.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中,所述浇筑墙体为混凝土浇筑墙体。
1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中,两排所述主筋网之间沿所述浇筑墙体长度方向依
次设置有至少两个水平箍筋组件;每排所述主筋网上位于相邻的两个所述水平箍筋组件之间的所述竖向钢筋包括多根,每排所述主筋网上位于相邻的两个所述水平箍筋组件之间的多根所述竖向钢筋之间的间距为d1;
13.与每个所述水平箍筋位置相对应的所述竖向钢筋包括多根;所述水平箍筋所围区域内多根所述竖向钢筋之间的间距为d2;
14.其中,d1》d2。
15.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型钢的上端面与所述主筋网的上端面齐平,所述型钢的下端面位于所述浇筑墙体下端面下方。
16.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型钢的下端面为尖锥状。
17.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型钢为工字钢或h型钢或槽钢。
18.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中,所述型钢为工字钢,所述工字钢的两个翼缘分别与两排所述主筋网相对设置。
1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20.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地下连续墙,具有适用性好、土方开发量少、混凝土使用量少、支护能力强、施工成本和施工难度降低、施工周期减小的特点。
2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地下连续墙,通过混凝土、钢筋笼及型钢之间的有机结合形成暗柱,通过暗柱为地下连续墙整体结构提供竖向抗弯刚度,使得地下连续墙在在兼具支护和止水功能的同时,相比于普通的混凝土连续墙(相同施工条件下),其墙体厚度和深度降低,减少了土方开挖量,降低了混凝土的用量,节省了施工成本和工期,提高了本实用新型中地下连续墙的使用范围。
22.3、现有技术中为了让混凝土连续墙具有稳定可靠的嵌固端,需要是混凝土全断面进入岩层一定深度,造成其深度较大,混凝土用量剧增,进而导致施工难度、成本和工期的增加,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地下连续墙中,通过型钢深入稳定土层中形成稳固的嵌固端,使得地下连续墙的整体竖向抗弯刚度大部分由暗柱承担,可有效减少钢筋笼中竖向钢筋的布置数量,减少混凝土的厚度和深度。
23.4、现有技术中混凝土连续墙所受到的侧压力过大时,为了维持稳定,就需要增加混凝土连续墙的入土深度及厚度,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地下连续墙,通过设置于浇筑墙体内的型钢和钢筋笼,使得深入地下的暗柱可以提供充足的抗弯刚度,减小混凝土连续墙厚度及入土深度。
24.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地下连续墙,为单排、垂直的支护和止水形式,无需放坡,非多排构造,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对施工场地的占用。
附图说明
25.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26.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地下连续墙的结构示意图;
27.各标记与部件名称对应关系如下:
28.浇筑墙体1、型钢2、水平钢筋3、竖向钢筋4、水平箍筋5、拉筋6、暗柱7。
具体实施方式
29.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化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30.实施例
31.参照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地下连续墙,包括浇筑墙体1、位于浇筑墙体1内部的钢筋笼和型钢2。
32.其中,本实施例中的钢筋笼包括两排主筋网,两排主筋网沿浇筑墙体1厚度方向平行相对设置,主筋网竖向垂直设置,两排所述主筋网之间通过水平箍筋组件和拉筋6连接;每排主筋网包括水平钢筋3和竖向钢筋4,水平钢筋3与竖向钢筋4在铅垂面上彼此交错且各交错点彼此固接;具体地说,水平钢筋3与竖向钢筋4中之间的固接方式为通过钢丝绑扎连接或焊接。
33.本实施例中的水平钢筋3的长度方向与浇筑墙体1的长度方向一致,竖向钢筋4的高度方向与浇筑墙体1的高度方向一致。
34.本实施例中的两排主筋网之间沿浇筑墙体1长度方向依次设置有至少一个水平箍筋组件,每个水平箍筋组件所围区域内设有一个型钢2;水平箍筋组件包括沿浇筑墙体1高度方向依次设置的至少一个水平箍筋5,型钢2设于水平箍筋5所围区域内;主筋网上与水平箍筋5位置相对应的竖向钢筋4位于该水平箍筋5所围区域内,且与该水平箍筋5绑扎连接;两排主筋网中位置相对应的竖向钢筋4位于同一水平箍筋组件内;其中,水平箍筋5与围合于该水平箍筋5内的型钢2、竖向钢筋4、水平钢筋3及浇筑墙体1之间结合形成了一块抗弯强度大大增强的区域,本实施例中称之为暗柱7。
35.其中,本实施例中的两排主筋网中位置相对应的两个水平钢筋3之间通过拉筋6连接,拉筋6与水平钢筋3之间绑扎连接或焊接。
36.具体地说,本实施例中的浇筑墙体1为混凝土浇筑墙体1。
37.具体地说,本实施例中的两排主筋网之间沿浇筑墙体1长度方向依次设置有至少两个水平箍筋组件;每排主筋网上位于相邻的两个水平箍筋组件之间的竖向钢筋4包括多根,每排主筋网上位于相邻的两个水平箍筋组件之间的多根竖向钢筋4之间的间距为d1;与每个水平箍筋5位置相对应的竖向钢筋4包括多根,每个水平箍筋5所围区域内多根竖向钢筋4之间的间距为d2;其中,d1》d2。通过减小水平箍筋5所围区域内多根竖向钢筋4之间的间距d2,实现对钢筋笼与型钢2之间的加密处理。
38.具体地说,本实施例中的型钢2的上端面与主筋网的上端面齐平,型钢2的下端面位于钢筋笼下端面下方,即,型钢2的深度大于钢筋笼的深度,使得型钢2底部可作为类似桩基的作用打入更深的土层形成稳定的嵌固端,为地下连续墙整体结构提供部分刚度,维护整个地下连续墙支护体系的稳定。
39.具体地说,本实施例中的型钢2的下端面为尖锥状,通过将型钢2的下端面设置为尖锥状,可以方便施工过程中的对型钢2的施打,使得型钢2能够更方便、快捷的插入至深层土层或岩层中。
40.具体地说,本实施例中的型钢2为工字钢或h型钢或槽钢,需要注意地是,本实施例
中的型钢2并不局限于上述选择,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领域现有技术及公知常识进行合理上选择。
41.本实施例中的型钢2为工字钢时,工字钢的两个翼缘分别与两排主筋网相对设置。
42.本实施例中的地下连续墙的具体施工流程如下:
43.利用挖槽机械,借助于泥浆的护壁作用,在地下挖出窄而深的沟槽;
44.将钢筋笼放入该沟槽中,将型钢2放入钢筋笼中预先留好的位置中;其中,若设计需要型钢2的深度比地下连续墙深度更大时,可通过锤击、静压等施打方式将型钢2底端插入深层土层或岩层中(为了便于施打,可将型钢2的下端面进行削尖处理,使其下端面形成尖锥状);
45.浇筑水下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多次振捣,保证混凝土的密实性。
46.本实施例中的地下连续墙施工时,型钢2应深入稳定土层一定尺寸,形成一个稳定的嵌固端,为整体结构提供部分刚度,混凝土连续墙底部应进入稳定隔水层,防止地下水从混凝土连续墙底部渗流到基坑。
47.本实施例中的地下连续墙施工时,如果采用的型钢2是工字钢,且周围钢筋绑扎较多时,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增加在暗柱附近的振捣次数,增加此处的混凝土密实性,防止此处出现质量问题。
48.本实施例中的地下连续墙施工时,混凝土浇筑后,应待混凝土强度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具体强度值应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分工况进行验算得出。
49.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化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的实施例和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任意相互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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