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洁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拖把。
背景技术:
2.目前中国家庭对拖地要求越来越高,平板拖把成为使用的主流。而在主流的平板拖把上把功能变得更强大也成为各厂家抢占市场的主要方向;目前比较常用的加强功能是在拖把上增加吸尘功能,以吸掉拖地之前的大部分浮灰以更方便拖地;但对于较顽固污渍,如干枯粘贴在地面上的尘土,仍无法轻松去除,给用户造成困扰。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拖把,旨在解决传统地拖把在拖黑暗角落时无法判断是否拖干净的问题。
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动拖把,包括:
5.把身主体;
6.拖头结构,设于所述把身主体的底部;以及,
7.喷水结构,设于所述把身主体上,用于朝所述把身主体外侧喷水;
8.其中,所述把身主体与所述拖头结构活动连接以调整所述喷水结构的喷水区域。
9.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电动拖把还包括照明结构,所述照明结构设于所述拖头结构上;所述喷水结构的喷水区域位于所述照明结构的照射区域内。
10.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把身主体可相对所述拖头结构倾斜,所述倾斜包括所述把身主体相对所述拖头结构向前倾斜、向后倾斜、向左清斜以及向右倾斜中的至少一种。
11.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拖头结构与所述把身主体转动连接;当所述把身主体向前倾斜,且与所述拖头结构之间的夹角为5度时,所述喷水区域与所述拖头结构之间的最大距离大于5mm。
12.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拖头结构与所述把身主体转动连接;当所述把身主体向后倾斜,且与所述拖头结构之间的夹角为20度时,所述喷水区域与所述拖头结构之间的最大距离小于150mm。
13.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喷水结构包括:
14.喷水嘴,设于所述把身主体的外壳上、且朝向所述把身主体的前侧设置;
15.储水箱,设于所述把身主体内、且与所述喷水嘴相连通;以及,
16.水泵,设于所述把身主体内、且连接所述喷水嘴和所述储水箱。
17.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拖头结构包括:
18.固定板,与所述把身主体相连接;以及
19.拖布,设于所述固定板的底部;
20.所述照明结构包括头灯,所述头灯设于所述固定板的前侧。
21.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头灯沿所述固定板的长度方向延伸设置。
22.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固定板和所述把身主体之间通过万向节连接。
23.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电动拖把还包括设于所述固定板上的吸尘口、以及与所述吸尘口相连通的储尘腔,所述吸尘口位于所述固定板的底部、且与所述拖布呈错位设置。
2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通过在把身结构上设置有喷水结构,可以朝地面喷水,以方便清除地面的顽渍,且将喷水结构设置在把身主体上,使得喷水结构的喷水更灵活,喷水区域可根据用户调节把身主体的角度进行改变,操作更方便,地面清理也更干净。
附图说明
2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
26.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电动拖把(不包含手柄)的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27.图2为图1中所述电动拖把的照明区域和喷水区域的结构示意图;
28.图3为图1中所述电动拖把(不包含把身主体的外壳)的结构示意图;
29.图4为图1中所述电动拖把(把身主体转动至两种角度时)的结构示意图。
30.附图标号说明:
31.标号名称标号名称100电动拖把31头灯1把身主体4喷水结构2拖头结构41喷水嘴21固定板42储水箱22拖布43水泵23吸尘口5万向节3照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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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实用新型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异效果,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以及附图做进一步的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33.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4.需要说明,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35.另外,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
个该特征。另外,全文中出现的“和/或”的含义,包括三个并列的方案,以“a和/或b”为例,包括a方案、或b方案、或a和b同时满足的方案。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3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动拖把,图1至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所述电动拖把的一实施例。
37.请参阅图1至图2,在本实施例中,电动拖把100包括有把身主体1、拖头结构2及喷水结构4;把身主体1可包括有外壳、以及设于外壳内的电机,以进行吸尘,把身主体1还可包括有伸缩手柄,以合理调节电动拖把100的长度;拖头结构2设于把身主体1的底部,用于将地面清理干净;喷水结构4设于把身主体1上,用于朝把身主体1外侧喷水;其中,把身主体1与拖头结构2活动连接以调整喷水结构4的喷水区域,对较顽固污渍定点喷水,达到专项处理。
38.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通过在把身结构上设置有喷水结构4,可以朝地面喷水,以方便清除地面的顽渍,且将喷水结构4设置在把身主体1上,使得喷水结构4的喷水更灵活,喷水区域可根据用户调节把身主体1的角度进行改变,操作更方便,地面清理也更干净。
39.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中所指的方位,均是以电动拖把100在正常对地面进行清洁时的方位为参考,电动拖把100在沿前后向拖地时,电动拖把100向前移动的方向即为把身主体1的前侧,拖头结构2贴合地面进行拖地,把身主体1位于拖头结构2的上方。
40.且在本实施例中,该电动拖把100还包括有照明结构3,该照明结构3设于拖头结构2上,发出光亮,以照亮黑暗区域,且喷水结构4的喷水区域可位于照明结构3的照射区域内,从而对黑暗区域进行定点喷水,对于黑暗区域(如沙发底、床底或角落区域)进行清理,通过照明结构3的点亮,用户可清楚看清是否清理干净,使用起来更为方便。
41.具体地,可结合图1和图3,喷水结构4包括有喷水嘴41、储水箱42及水泵43,其中,喷水嘴41设于把身主体1的外壳上、且朝向把身主体1的前侧设置,在地面上有较顽固污渍时,通过喷水嘴41可向电动拖把100的前端喷水,从而方便拖头结构2清理地面;储水箱42安装于把身主体1内,通过管道与喷水嘴41相连通,从而为喷水嘴41处提供水源,储水箱42位于把身主体1的外侧,可直接通过管道向储水箱42内加水,或是可将储水箱42从把身主体1上拆卸下来,进行灌水;水泵43设于把身主体1内、且连接喷水嘴41和储水箱42,通过水泵43将水箱内的水输送至喷水嘴41处。
42.需要说明的是,在把身主体1上还可设置有喷水按钮,喷水按钮与水泵43电性连接,当用户需要喷水时,按动喷水按钮,则可启动水泵43,将水输送至喷水嘴41处喷出,操作方便。
43.拖头结构2可用于扫地或是拖地,在本实施例中,当拖头结构2用于拖地时,拖头结构2可包括有固定板21和拖布22,其中,固定板21与把身主体1相连接;拖布22设于固定板21的底部,用户操作把身主体1则可带动固定板21及拖布22移动,以进行拖地;此时,照明结构3的设置形式可有多种,当照明结构3包括头灯31时,头灯31设于固定板21的前侧,对电动拖把100的前端进行照明。头灯31可伴随固定板21的移动一起移动,从而方便看清拖头结构2
前端的地面情况。
44.同样地,在把身主体1上可设置有照明按钮,照明按钮与头灯31电性连接,当用户在拖地时,遇见黑暗区域时,则可操作照明按钮,开启头灯31,方便对黑暗区域进行清理,在正常明亮区域时,则可关闭头灯31,更省电。
45.进一步地,头灯31沿固定板21的长度方向延伸设置,拖头结构2的固定板21一般呈长方形,固定板21宽度方向即为沿电动拖把100工作时的前后向,固定板21的长度方向即为沿电动拖把100工作时的左右向,头灯31呈长条状设置,照明区域更广,从而拖地时的视野更好。
46.具体地,可参阅图2,头灯31的照明区域即为图中呈扇形的虚线区,光线呈散射开,从而照明范围可更广。
47.上述喷水结构4的喷水区域不宜过大,避免喷洒至其他干燥物体上,当然喷水区域也不宜过小,避免需要多次喷水,操作繁锁;优选地,喷水结构4的喷水区域位于照明结构3的照射区域内,即可保证喷洒量,又能保证喷水嘴41喷出的水不会打湿其他不需要清理的物件上。同样地,可参阅图2,在图中所示的方形虚线区即为把身主体1直立时喷水嘴41的喷洒区域。
48.进一步地,把身主体1是可相对拖头结构2倾斜的,以调整喷水区域,具体地,该倾斜包括把身主体1相对拖头结构2向前倾斜、向后倾斜、向左倾斜以及向左倾斜中的至少一种,以灵活调节喷水结构的喷水区域,用户使用起来体验感也更好。
49.具体地,可将拖头结构2与把身主体1设置为转动连接,方便调节把身主体1的角度,使拖头结构2可更灵活。具体地,固定板21和把身主体1之间通过万向节5连接,使把身主体1可自由地沿前后向和左右向转动。
50.具体地,当把身主体1的角度变换时,相应的,设于把身主体1上的喷水嘴41的喷水角度则会变化,可参阅图4,当把身主体1向前倾斜,且与拖头结构2之间的夹角为5度时,喷水区域与拖头结构2之间的最大距离d1大于5mm,在此把身主体1与拖头结构2之间的夹角是指把身主体1的主轴线或其延长线与拖头结构2所在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当然,具体地,此夹角可为把身主体1的伸缩手柄的伸缩方向与固定板21顶面之间的夹角,此时固定板21为平板,且呈水平面设置,以防止喷水嘴41喷出的水直接喷洒至拖头结构2上,以影响头灯31的照明效果或是拖布22的拖地效果。
51.同样地,可参阅图4,当把身主体1向后倾斜,且与拖头结构2之间的夹角为20度时,喷水区域与拖头结构2之间的最大距离d2小于150mm,此处该夹角的定义与上述夹角的定义相同,也可为把身主体1的伸缩手柄的伸缩方向与固定板21顶面之间的夹角,从而避免喷水嘴41的喷射范围过大,不宜对喷水嘴41的喷射区域进行控制。
52.在本实施例中,该电动拖把100不仅可以进行拖地,为了使电动拖把100的清洁效果更好,在拖地前可先将地面上的浮尘进行清理。具体地,该电动拖把100还包括设于固定板21上的吸尘口23、以及与吸尘口23相连通的储尘腔,当然,在储尘腔内可还设置过滤结构,通过把身主体1上的电机与吸尘口23相连通抽取真空,将地面上的灰尘等垃圾吸取,经过滤结构过滤后,垃圾储存在储尘腔内,吸尘口23位于固定板21的底部、且与拖布22呈错位设置,优先地,吸尘口23位于拖布22的前侧,先将地面垃圾吸取,再通过拖布22拖擦地面,边吸边拖,地面清洁效果更好。
53.本实用新型的电动拖把100不仅可以扫地,而且可以拖地,且设置有照明结构3和喷水结构4,对黑暗区域的地面及较顽固污渍的地面均能进行有效的清理,功能较完善,而且喷水结构4设于把身主体1,使得喷水区域可灵活调节,操作方便,用户体验感更好。
5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