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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环保型式垃圾处理焚烧装置的制作方法

专利查询2022-6-29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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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焚烧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环保型式垃圾处理焚烧装置。


背景技术:

2.垃圾焚烧即通过适当的热分解、燃烧、熔融等反应,使垃圾经过高温下的氧化进行减容,成为残渣或者熔融固体物质的过程;垃圾焚烧设施必须配有烟气处理设施,防止重金属、有机类污染物等再次排入环境中,回收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可达到废物资源化的目的;其中垃圾焚烧中需要对垃圾进行一定预处理。
3.经检索公开号为cn110762536a,公开了一种环保型垃圾焚烧处理装置,包括箱体、传送机构和烘干箱,所述箱体底部安装有传送机构,所述传送机构一端上方安装有烘干箱;所述箱体一侧安装有液压缸,所述箱体一侧且位于液压缸两侧均安装有杆套,两侧所述杆套内侧贯穿有导杆,两根所述导杆一端和液压缸伸缩端均固定在压板一侧,且压板安装在箱体内部,所述箱体一侧且位于液压缸下方安装有第一伺服电机,所述箱体内部且位于压板下方一侧安装有斜板,所述斜板一端转动安装有转轴。
4.在实现本实用新型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以下问题没有得到解决,1、对比文件中焚烧产生的热量进行换热器内介质换热后,通过进热水管进入环形管内,通过环形管发出热量对经过烘干箱的垃圾进行烘干处理,在燃烧产生的烟尘容易粘附在换热器的外侧,影响换热器内介质对热回收的效率,2、无法均匀的对烘干箱内的垃圾进行烘干作业,烘干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环保型式垃圾处理焚烧装置,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环保型式垃圾处理焚烧装置,包括焚烧炉;
7.所述焚烧炉上表面的右侧固定安装有干燥箱,所述干燥箱的底端贯穿连通有导料管,所述导料管的底端与焚烧炉连通,所述焚烧炉上表面的左侧固定安装有抽气泵,所述抽气泵的右侧设置有生石灰干燥箱,所述抽气泵左侧的进气管贯穿焚烧炉顶端内壁的左侧,所述抽气泵顶端的出气管贯穿生石灰干燥箱左侧内壁的上端,所述生石灰干燥箱顶端内壁的中部贯穿连通有导气管,所述导气管的右端贯穿干燥箱左侧内壁的底端,所述干燥箱顶端内壁的左侧贯穿连通有漏斗状的进料槽,所述干燥箱上表面的右端固定安装有空气净化箱,所述空气净化箱底端内壁的中部贯穿连通有排气管,所述排气管的底端贯穿干燥箱顶端内壁的右侧,所述干燥箱前侧的中部设置有透明的观察窗,所述干燥箱前侧的右下端设置有按钮面板。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干燥箱上表面的中部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所述伺服电机的电机轴贯穿干燥箱的顶端内壁并与转动杆固定连接,所述转动杆下
端的外侧固定安装有搅拌棒,所述转动杆底端的外侧固定安装有螺旋叶片,所述螺旋叶片与导料管的尺寸相配合。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进料槽左侧的顶端经合页转动连接有密封盖,所述密封盖与进料槽的尺寸相配合。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干燥箱左侧内壁的底端通过螺栓竖直导杆安装有防护网,所述防护网置于导气管的右侧。
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按钮面板的输入端与外界电源通过导线构成电连接,所述按钮面板的输出端与抽气泵和伺服电机的输入端通过导线构成电连接。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3.1.本实用新型一种环保型式垃圾处理焚烧装置,通过抽气泵、进气管、出气管、生石灰干燥箱和导气管的结合,能够把焚烧炉内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导入干燥箱内,一方面能够对干燥箱内的垃圾进行干燥,另一方面干燥箱内的垃圾能够过滤烟气中的烟尘,提高后续烟气的净化效率,通过生石灰干燥箱内的生石灰干燥剂能够吸收烟尘中的水蒸气并产生大量的热,进一步提高干燥箱内垃圾的烘干效果。
14.2.本实用新型一种环保型式垃圾处理焚烧装置,通过伺服电机、搅拌棒和螺旋叶片的结合,转动杆带动搅拌棒转动,能够对干燥箱内的垃圾进行搅拌,提高垃圾的烘干效率,同时转动杆带动螺旋叶片转动,能够避免干燥箱内的垃圾堵塞导料管。
附图说明
15.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环保型式垃圾处理焚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环保型式垃圾处理焚烧装置的主视图。
18.图中:焚烧炉1,干燥箱2,导料管3,抽气泵4,生石灰干燥箱5,进气管6,出气管7,导气管8,防护网9,进料槽10,密封盖11,空气净化箱12,排气管13,伺服电机14,转动杆15,搅拌棒16,螺旋叶片17,观察窗18,按钮面板19。
具体实施方式
19.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2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本实用新型中提供的用电器的型号仅供参考。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更换功能相同的不同型号用电器,对于本领域的普
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2.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环保型式垃圾处理焚烧装置,包括焚烧炉1;
23.所述焚烧炉1上表面的右侧固定安装有干燥箱2,所述干燥箱2的底端贯穿连通有导料管3,所述导料管3的底端与焚烧炉1连通,所述焚烧炉1 上表面的左侧固定安装有抽气泵4,所述抽气泵4的右侧设置有生石灰干燥箱5,所述抽气泵4左侧的进气管6贯穿焚烧炉1顶端内壁的左侧,所述抽气泵4顶端的出气管7贯穿生石灰干燥箱5左侧内壁的上端,所述生石灰干燥箱5顶端内壁的中部贯穿连通有导气管8,所述导气管8的右端贯穿干燥箱2左侧内壁的底端,所述干燥箱2顶端内壁的左侧贯穿连通有漏斗状的进料槽10,所述干燥箱2上表面的右端固定安装有空气净化箱12,所述空气净化箱12底端内壁的中部贯穿连通有排气管13,所述排气管13的底端贯穿干燥箱2顶端内壁的右侧,所述干燥箱2前侧的中部设置有透明的观察窗 18,所述干燥箱2前侧的右下端设置有按钮面板19。
24.本实施例中(如图1-2所示),通过抽气泵4、进气管6、出气管7、生石灰干燥箱5和导气管8的结合,能够把焚烧炉1内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导入干燥箱2内,一方面能够对干燥箱2内的垃圾进行干燥,另一方面干燥箱 2内的垃圾能够过滤烟气中的烟尘,提高后续烟气的净化效率,通过生石灰干燥箱5内的生石灰干燥剂能够吸收烟尘中的水蒸气并产生大量的热,进一步提高干燥箱2内垃圾的烘干效果。
25.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所述干燥箱2上表面的中部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14,所述伺服电机14的电机轴贯穿干燥箱2的顶端内壁并与转动杆15固定连接,所述转动杆15下端的外侧固定安装有搅拌棒16,所述转动杆 15底端的外侧固定安装有螺旋叶片17,所述螺旋叶片17与导料管3的尺寸相配合,转动杆15带动搅拌棒16转动,能够对干燥箱2内的垃圾进行搅拌,提高垃圾的烘干效率,同时转动杆15带动螺旋叶片17转动,能够避免干燥箱2内的垃圾堵塞导料管3。
26.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所述进料槽10左侧的顶端经合页转动连接有密封盖11,所述密封盖11与进料槽10的尺寸相配合,能够提高干燥箱2 内的密封性。
27.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所述干燥箱2左侧内壁的底端通过螺栓竖直导杆安装有防护网9,所述防护网9置于导气管8的右侧,能够避免垃圾进入导气管8内。
28.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2),所述按钮面板19的输入端与外界电源通过导线构成电连接,所述按钮面板19的输出端与抽气泵4和伺服电机14的输入端通过导线构成电连接,按钮面板19能够控制抽气泵4和伺服电机14 工作。
29.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环保型式垃圾处理焚烧装置,包括焚烧炉1,干燥箱2,导料管3,抽气泵4,生石灰干燥箱5,进气管6,出气管7,导气管8,防护网9,进料槽10,密封盖11,空气净化箱12,排气管 13,伺服电机14,转动杆15,搅拌棒16,螺旋叶片17,观察窗18,按钮面板19,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工作时经进料槽10把垃圾导入至干燥箱2内并盖上密封盖11,控制抽气泵4工作,经进气管6把焚烧炉1内垃圾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导入至生石灰干燥箱5内,进一步烟气中的水蒸气与生石灰干燥箱5内的生石灰干燥剂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通过导气管8把干燥后的高温烟气导入至干燥箱2内对垃圾进行干燥作业,同时干燥箱2内的垃圾能够对烟气中的烟尘颗粒进行过滤,被吸热过滤后的烟
气经排气管13导入至空气净化箱12内进行二次净化后排出,控制驱动电机14工作,经转动杆15能够带动搅拌棒16和螺旋叶片17转动,进一步对干燥箱2内的垃圾进行搅拌,能够提高干燥箱2内垃圾的干燥效率,同时螺旋叶片17转动,能够避免避免干燥箱2内的垃圾堵塞导料管3,结构简单,使用效果好。
30.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31.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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