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形锁致动器的制作方法

专利查询2022-9-2  121



1.本技术涉及用于在锁壳体中使用的筒形锁致动器。特别地,该筒形锁致动器提供了一种防止被破坏的安全性得以提高的欧式筒形锁(euro cylinder lock)。


背景技术:

2.建筑物中的大多数外门都包括用于提高安全性的门锁。锁的一种特定形式是欧式筒形锁,该欧式筒形锁包括筒形锁致动器,该筒形锁致动器具有可移动的凸轮,该凸轮用于与保持在门内的锁定机构相互作用。欧式筒形锁提供了门锁的特定标准,并且具有用于与筒形锁致动器相互作用的众所周知的占用空间,因此允许制造具有一体式锁定机构和与其成一体的单独的筒形锁致动器的门。筒形锁致动器在本领域中是众所周知的,并且通常提供控制凸轮旋转的至少一个锁芯。凸轮设置有凸耳,该凸耳将在筒形锁致动器被保持在门中的锁中时与锁相互作用,使得凸轮的旋转导致锁被从锁定状态转变至解锁状态以及从解锁状态转变至锁定状态。锁芯能够机械地连接至凸轮,使得锁芯的旋转根据需要导致凸轮的旋转。锁芯可以是传统的钥匙操作式锁芯,其包括弹簧加载的销,当正确的钥匙被插入其中时,该弹簧加载的销将对准并允许锁芯旋转并且随后允许凸轮旋转。类似的锁芯是已知的并且可以包括拇指转动件式锁,其中,拇指转动件还将与凸轮机械地接合以对锁进行锁定及解锁。
3.大多数筒形锁致动器包括两个锁芯,这两个锁芯位于以可旋转的方式保持在这两个锁芯之间的中央凸轮的两侧。锁芯中的第一锁芯在使用中将被定位在门的内侧,锁芯中的第二锁芯在使用中将被定位在门的外侧或外部侧部上。在这种情况下,内部锁可以由上面公开的拇指转动件来提供,或者可以是需要使用正确的钥匙来使其旋转的钥匙操作式锁芯。通常,外部锁芯将是钥匙操作式锁芯,以增加安全性,其中,该外部锁芯容易被破坏并受到试图非法进入锁并解锁门并进入建筑物的盗窃者的入侵。
4.例如,本领域中已知的:如gb2565379b中所示,特定的薄弱部被结合至外部锁芯,薄弱部定位成使得外部锁芯将易于从筒形锁致动器弹开而使门的锁内的凸轮和内部锁芯留在原处。还提出了另外的机构,这些机构随后致使凸轮机械地连接至内部锁芯,使得凸轮仅可以借助于内部锁芯旋转。实际上,对于筒形锁致动器的法规要求是,在被破坏之后,门内侧的使用者完全能够致动该锁并且不会被锁在里面。显然,如果外部锁芯被移除并且凸轮暴露在锁壳体内时,不希望凸轮能够从门的外部侧部被旋转。可以采用许多不同的技术来将凸轮锁定至内部锁芯,这些技术中的每种技术仅借助于使内部锁芯旋转来允许凸轮旋转。
5.一旦外部锁芯被移除,筒形锁致动器的内部侧部、特别是保持在凸轮内的机械部件经常会被盗窃者入侵,并且可能导致凸轮的安全性降低甚至盗窃者对凸轮进行致动。任何降低已经触及凸轮内部的盗窃者在操作所述凸轮的有效性的机构会导致盗窃者花费更多的时间,并且盗窃者在进入建筑物之前受到干扰的可能性更大。还希望减少筒形锁致动器的在外部锁芯的破坏和移除之后盗窃者可以触及的部件,从而进一步阻挠对锁进行解锁
的尝试。最后,允许盗窃者触及凸轮内部——其中,在凸轮内留有元件而使得难以进一步触及锁芯——同样可以导致盗窃者花费更多时间并且将因此总体上提高锁的安全性。


技术实现要素:

6.本技术的筒形锁致动器实现了上述目的。本技术涉及一种这样的筒形锁致动器,该筒形锁致动器具有提高的安全特征来确保在外部锁芯的破坏和移除之后凸轮保持适当地固定至内部锁芯,同时还确保盗窃者受限地触及筒形锁致动器的将凸轮与第一锁芯机械地互连的部件。筒形锁致动器还包括这样的元件,这些元件保持在凸轮内,并且这些元件在外部锁致动器被破坏并移除时可以保留,从而为盗窃者在试图进一步触及筒形锁致动器的内部元件时提供障碍。无论如何,保留在筒形锁致动器的任何元件都不能进一步参与筒形锁致动器操作。
7.涉及下述筒形锁致动器的本实用新型解决了上述及其他问题:该筒形锁致动器包括第一锁芯、第二锁芯和离合器机构,该离合器机构适于选择性地将第一锁芯或第二锁芯与以可旋转的方式保持在筒形锁致动器中的凸轮接合,其中,凸轮以可轴向移动的方式保持在筒形锁致动器内,凸轮在正常情况下位于筒形锁致动器内的第一轴向位置,使得离合器机构可以将第一锁芯或第二锁芯中的任一者与凸轮接合,筒形锁致动器还包括偏置装置,偏置装置适于在第二锁芯被移除时将凸轮轴向地移动到第二位置,筒形锁致动器包括锁定装置,锁定装置适于在凸轮处于第二位置时将凸轮相对于第一锁芯限制,并且偏置装置和锁定装置适于独立于离合器的状态而进行操作。
8.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在破坏之后将筒形锁致动器的凸轮的旋转固定、从而确保凸轮不能被盗窃者从门的外部旋转但在内侧保持完全能够由使用者操作的机构。本实用新型的筒形锁致动器还通过在破坏之后将凸轮固定的装置与在破坏之前使凸轮在筒形锁致动器中正常起作用的装置隔离开来提供增强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9.图1:筒形锁致动器的侧视图,该筒形锁致动器包括作为内部锁致动器的拇指转动件以及作为外部锁芯的钥匙操作式锁芯。
10.图2:图1的剖视图,其示出了筒形锁致动器的内部工作。
11.图3:在外部锁芯中无钥匙存在的图2的筒形锁致动器的放大视图。
12.图4:示出了内部锁芯、凸轮和外部锁芯的内部工作的剖视分解图。
13.图5:被破坏的根据图1的锁的立体图。
14.图6:被破坏的筒形锁致动器的剖视图。
15.图7:筒形锁致动器的另一示例,其示出了被破坏后凸轮的剖视图。
16.图8:图7的不同立体图。
17.图9:被破坏的锁致动器的立体图,其示出了被部分剖切的凸轮和破坏的影响。
具体实施方式
18.在下面的描述中,筒形锁致动器1示出为包括作为内部致动机构的拇指转动件5和作为外部致动机构的钥匙6。这仅通过示例的方式而是明确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完全理
解,筒形锁致动器1的内部侧部也可以借助于钥匙6来操作,并且拇指转动件5的使用完全是示例性的。在下文中,拇指转动件5和内部锁芯2的被示出为与拇指转动件5结合的具体元件未公开。附图涉及共同未决的申请gb2001363.7,该申请由同一申请人持有,并且该申请的教示的全部内容明确地并入本文中。拇指转动件5与也称为第一锁芯2的内部锁芯2之间的相互作用对于当前锁的操作而言不是决定性的;将理解的是,当前锁的操作可以通过任何已知的拇指转动操作件或钥匙操作式锁芯来实现。
19.图1示出了筒形锁致动器1的总体形式。筒形锁致动器1包括第一或内部锁芯2,该第一或内部锁芯2设置在图1的左手侧并且由拇指转动件5操作。第二或外部锁芯3设置在图1的右手侧并且意在被定位在门的外部侧部上,并且第二或外部锁芯3借助于钥匙6而被操作。凸轮10包括凸耳11,以用于将锁操作成使锁在门内于锁定取向与解锁取向之间移动,凸轮10以可旋转的方式保持在内部锁芯2与外部锁芯3之间。将指出的是,凸耳11配装在筒形锁致动器1的壳体4的凸耳间隙12内。壳体4环绕内部锁芯2和外部锁芯3,从而将内部锁芯2和外部锁芯3容置于筒形锁致动器1中。因此,凸耳间隙12允许凸耳11穿过壳体4,以便根据需要打开锁和关闭锁。壳体4包括薄弱部7,薄弱部7通常并且如图中所示呈在凸轮10的最外部端部的区域中穿过壳体4的槽的形式。薄弱部7定位成使得:当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时,整个外部锁芯3和壳体4的容置有外部锁芯3的部分将被折断并被从筒形锁致动器1移除。图5中所示的筒形锁致动器1的立体图示出了在筒形锁致动器1已经被破坏之后筒形锁致动器1的一种可能的状态;凸轮10内的元件被该破坏影响的方式是准随机的,因此不能保证哪些零部件将保留在凸轮10内。如将在图2、图3和图6的剖视图像中看出的,壳体4的环绕凸耳间隙12的区域还可以包括为壳体4的该部分提供改进刚性的加强块。这种块是本领域中已知的,因此不需要在本公开中进一步描述。
20.将注意力转向图2的剖视图,可以更详细地看出筒形锁致动器1及筒形锁致动器1的操作。钥匙6示出为插入在外部锁芯3的钥匙孔内,使得弹簧加载的开口销适当地对准,并且外部筒形锁致动器3可以通过旋转钥匙6而被旋转。该外部锁芯3以已知的方式进行操作,并且该弹簧加载的开口销的操作是已知的并且在本文中不做进一步论述。如上面进一步提到的,内部锁芯2包括如图2中所示的拇指转动件5,拇指转动件5是操作内部锁芯2的特定的拇指转动件5。在其他地方、特别地在共同未决的申请gb2001363.7中描述了允许拇指转动件5接管对内部锁芯2的控制以使得拇指转动件5的旋转被转换成内部锁芯2的旋转的特定操作。这种特定的相互作用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特征无关并且不需要被进一步论述。如进一步提到的,用于内部锁芯2的以停止内部锁芯2在壳体4内的旋转或允许内部锁芯2在壳体2内的旋转的特定锁定机构是不相关的,因此,任何已知的锁芯的使用明确包含于本公开中。本公开将进一步详细说明构成本实用新型的内部锁芯2的结构上的差异。
21.如图2中所示,凸轮10本质上是大致筒形的并且包括沿着凸轮10的整个长度的轴向开孔17。当在门中观察时,轴向开孔17从凸轮10的内端部延伸至凸轮10的外端部,并且轴向开孔17中包括离合器机构13。离合器机构13构造成允许通过内部锁芯2或外部锁芯3优先控制凸轮10的旋转。离合器机构13提供用于使内部锁芯2或外部锁芯3中的任一者对凸轮10进行控制的装置,使得相关锁芯的旋转导致凸轮10的旋转以将锁锁定或解锁。如图2中所示,离合器机构13还可以包括扭环14,扭环4是定位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的大致圆形的环状物件。扭环14构造成使得:扭环14在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之前以使得扭环14的旋转将
导致凸轮10的旋转的状态位于筒形锁致动器1内。处于该第一状态下的扭环14在图2和图3中示出为借助于外部锁芯3保持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外部锁芯3构造成使得外部锁芯3的位于凸轮10的区域中的端部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配装至使得外部锁芯3将扭环14以第一状态保持在凸轮10内的程度。如稍后将描述的,在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后外部锁芯3的移除导致没有任何东西能将扭环14以第一状态物理地保持在凸轮10内,并且因此扭环14会自由地沿着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轴向地运动。
22.在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成使得外部锁芯3被移除后,扭环14可以离开第一状态并进入第二状态。在第二状态下,扭环14不再被外部锁芯3保持在轴向开孔17内的特定轴向位置处,并且扭环14的进一步旋转将不会导致凸轮10的旋转。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例如,如图6中所示,扭环14将是完全自由的以被从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移除。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例如如图7至图9中所示,扭环14被保持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图7至图9示出了扭环14借助于模锻唇缘18保持在轴向开孔17内,使得扭环14能够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轴向地移动,然而扭环14现在处于第二状态,使得扭环14能够旋转但将不会将来自该旋转的扭矩传递直至凸轮10。允许扭环14留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内提供了阻挠盗窃者试图完全触及凸轮10的内部的物理机构。例如如图9中所示的可自由旋转的扭环14使盗窃者可以将工具插入于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的可能角度最小化,同时还提供了不具有将扭矩或任何其他力传递至凸轮10的机构的可自由旋转的元件。这至少将进一步给正在试图损坏筒形锁致动器1的盗窃者造成不便,并且将进一步使该盗窃者花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来试图进一步破坏筒形锁致动器1,由此增加发现的机会。
23.离合器机构13还包括内部驱动杆15和外部驱动杆16。在离合器机构中使用驱动杆15、16是已知的,然而,内部驱动杆15和外部驱动杆16与本实用新型的扭环14的特定的相互作用不是已知的。内部驱动杆15和外部驱动杆16中的每一者设置有相应的驱动杆凸耳15a、16a。在图4中可以最佳地观察到相应的驱动杆15、16上的相应的凸耳15a、16a。扭环14在扭环14的内周表面中设置有扭环槽14a,扭环槽14a径向向外延伸并且具有与驱动杆凸耳15a、16a中的每一者的形式相匹配的形式。由此,扭环槽14a将容纳与扭环14接合的无论哪个驱动杆15、16的相应的驱动杆凸耳15a、16,使得被接合的驱动杆15、16的旋转将扭矩经由相应的驱动杆凸耳15a、16a传递至扭环槽14a。当扭环14以第一状态保持在筒形锁致动器1中时,扭环14的旋转导致凸轮10的旋转。
24.驱动杆15、16中的每一者以可轴向移动的方式保持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驱动杆15、16因此可以在轴向开孔17内轴向地移动,在图2中这是指在附图中从左至右。无论哪个驱动杆15、16与扭环14接合,都导致驱动杆的旋转使扭环14旋转并因此使凸轮10旋转。在图2中,由于钥匙6定位在外部锁芯3内,所以筒形锁致动器1构造成使得钥匙6将外部驱动杆16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进一步推动,从而确保外部驱动杆16与扭环14接合;该接合意味着外部驱动杆凸耳16a位于扭环槽14a内。在离合器机构13的外部驱动杆16接合在扭环14内的情况下,钥匙6的旋转将导致外部锁芯3旋转,并且外部锁芯3的旋转被传递至外部驱动杆16。外部驱动杆16以可轴向移动的方式、但以在旋转方面固定的方式保持在外部锁芯3中。外部驱动杆16不能相对于外部锁芯3旋转,并且外部锁芯3的旋转导致外部驱动杆16的旋转。以类似的方式,内部驱动杆15以可轴向移动且在旋转方面固定的方式保持在内部锁芯2内。该构型意味着内部驱动杆15可以在内部锁芯2和凸轮的轴向开孔17内轴向地移动,
但不能相对于内部锁芯2旋转。内部锁芯2的旋转导致内部驱动杆15的旋转,内部驱动杆15的旋转将在内部驱动杆15与扭环14接合时被传递至凸轮10。
25.筒形锁致动器1还包括用于将凸轮相对于内部锁芯2的旋转固定的机构。这特别地在图2、图3和图4示出并且将在下面被更详细地论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在锁被破坏且外部锁芯3被移除之后将凸轮10附接至内部锁芯2的机构可以利用离合器机构13内的内部驱动杆15的实施方式,如将在下面关于图3和图4详细描述的。如下面关于图3和图4所论述的内部驱动杆15是与扭环14相互作用的一个实施方式;然而,扭环14可以与已知的驱动杆机构一起使用,以增加任何此类筒形锁致动器1的安全性。在描述扭环14的此类一般应用时,首先将以适用于任何筒形锁致动器1的通用术语描述离合器机构13的相互作用。
26.在已知的筒形锁致动器1中,上面所描述的下述机构可以与内部锁芯2一起使用:外部驱动杆16通过该机构被推动成与扭环14对准。如果内部锁芯2的结构形成为使得拇指转动件5或内部钥匙操作式锁芯提供推动力,以使内部驱动杆15轴向地移动成与扭环14接合,则内部驱动杆15将借助于内部驱动杆凸耳15a与扭环槽14a接合而控制扭环14的旋转。以此方式,无论内部锁芯2或外部锁芯3中的哪一者控制离合器机构13、使得相关的驱动杆15、16与扭环14接合,控制离合器机构13的锁芯的旋转都引起凸轮10的旋转并使锁被锁定或解锁。还将认识到,在未在任何附图中示出的这种锁芯致动器1中,如上面关于图5至图9所描述的外部锁芯3的移除将使外部锁芯3以及外部驱动杆16移除。如已经公开的,外部锁芯3的移除使令扭环14处于第一状态的物理迫压消除,在该第一状态下,施加于扭环14的扭矩被进一步施加于凸轮10。如上面所描述的,外部锁芯3的移除允许扭环14沿着凸轮16的轴向开孔17轴向地移动,并且扭环14的进一步旋转不向凸轮16传递扭矩,因为扭环14将已经离开所述第一状态。如图6中所示,扭环14可以简单地从这种筒形锁致动器1的轴向开孔17中脱出,或者扭环14可以借助于模锻唇缘18保持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如图7中所示。在图6和图7中的每一者中,在所述附图中所示的特定的内部锁芯2可以简单地用如图2中所示的外部锁芯3的复制品代替,在这种情况下,如上面所描述的离合器机构13可以适当地与任何筒形锁致动器1一起使用。因此,保持在轴向开孔17内的扭环14的特定特征不限于与本文中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1的其他方面一起使用。因此,本公开的离合器机构13、并且特别是扭环14可以与任何筒形锁致动器1一起使用并且在扭环14保持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时提供了下述另外的益处:提供一种物理物件,该物理物件虽然在使凸轮旋转方面不起作用但是该物理物件会对盗窃者在将外部锁定致动器3移除后的进一步入侵提供干扰和物理障碍。因此,扭环14独立地作为单独的实用新型并且可以用在其他已知的筒形锁致动器1中。
27.如已经在上面论述的,扭环14具有第一状态,在该第一状态下,扭环14的旋转被传递以使凸轮10旋转。存在扭环14的下述第二状态:在该第二状态下,扭环14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的旋转将不会导致任何扭矩被传递至凸轮10,使得扭环14可以自由地旋转。还如上面描述的,扭环14将能够容易地从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移除,或者扭环14可以借助于模锻唇缘18保持在凸轮10的轴向孔17内。为了允许扭环14自由旋转而在不向凸轮10传递扭矩,扭环14可以设置有与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的元件相互作用的延伸部,使得扭环14与凸轮10之间的相对旋转是不可能的。扭环14上的延伸部可以采取多种不同的形式,附图示出了其中一个特定的选择方案。如图7中所示,通过在扭环14的外周侧部上设置凹穴25,可
以在凹穴25中定位有可移除元件,使得可移除元件延伸超出扭环14的外周以形成适当的延伸部。图7示出了呈支承球24形式的延伸部,然而支承球24仅作为示例。将理解的是,支承球24易于制造或从供应商得到并且可以容易地被结合到筒形锁致动器1中。替代性地,支承球24可以由立方体件、七边形件、十边形件或任何其他适合的形状件代替,使得延伸部的一部分将从凹穴25延伸出并延伸超出扭环14的外周。在轴向开孔17的内部上可以设置有槽23,如图4中所示,槽23允许扭环14在支承球24或等效物保持在凹穴25内的情况下滑动到轴向开孔17中。将理解的是,在支承球24位于槽23内的情况下,支承球24会将施加于扭环14的任何扭矩经由凹穴25的侧部传递至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的内部上的槽23。
28.凸轮10中的轴向开孔17的位于筒形锁致动器1的外部侧部上的端部设置有具有第一直径的区域。如图4中可见,该第一直径部段26具有允许扭环14进入到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中的直径,并且在不存在支承球24的情况下将允许扭环14自由旋转而不将扭矩传递至凸轮10。然而,如果存在支承球24并且支承球24位于扭环14的凹穴25内,则当该组件被定位在轴向开孔17的第一直径部段26内时,扭环14的旋转会将扭矩通过支承球24传递至轴向开孔17的槽23,如上面所描述的。第一直径部段26在轴向开孔17内延伸一段距离直至台阶部27,台阶部27表示轴向开孔17的第二直径部段28的开始。优选的是设置直边的台阶部27,因为直边的台阶部27容易制造并且能够明确阻止扭环14进一步进入到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中。第二直径部段28的内径小于扭环14的外径,因此意味着扭环14仅可以在第一直径部段26的区域中延伸到轴向开孔17中。当支承球24位于扭环14的凹穴25中时,扭环14可以在第一直径部段26内定位成使得支承球24位于槽23内并且支承球24还靠置台阶部27。支承球24能够被从凹穴25移除,因此意味着台阶部27将支承球24保持在凹穴25内。将扭环14与凹穴25中的支承球24一起完全定位在第一直径部段26内使得支承球24借助于台阶部27保持在凹穴25内,这是扭环14的第一状态。在该状态下,施加于扭环14的旋转将确保扭矩经由支承球24传递至凸轮10。当支承球24被台阶部27保持在凹穴25内或者当支承球24甚至被推入凹穴25内时,扭环24将总是能够将扭矩传递至凸轮10并且扭环14被保持在第一状态。
29.将理解的是,外部锁芯3的存在确保了扭环14被推动成直至第一直径部段26的整个范围,使得支承球24被保持在凹穴25内。外部锁芯3的最靠内端部被定尺寸成使得该最靠内端部将配装在第一直径部段26内:换言之,外部锁芯3的至少该端部的外径小于第一直径部段26的内径。理想地,第二直径部段28具有比外部锁芯3的外径小的内径。外部锁芯3的存在确保了:扭环14保持在第一状态、即扭环14保持完全抵接台阶部27,使得支承球24保持在凹穴25内。然而,将理解的是,一旦锁被破坏并且外部锁芯3被移除,则没有任何东西将扭环14以完全接合的方式保持在第一直径部段26中并且扭环14自由地沿着轴向开孔17并远离台阶部27而轴向地移动。一旦扭环14未被外部锁芯3保持就位、并且可以远离台阶部27移动,则没有任何东西将支承球24保持在凹穴25内,使得支承球24然后可以从凹穴25和槽23脱出。一旦支承球24从凹穴25和槽23脱出,则没有任何东西将扭矩从扭环14传递直至凸轮10,并且扭环14处于第二状态。第二状态被限定为扭环14的旋转不导致凸轮10的旋转的任何状态。此外,外部锁芯3的移除意味着不再有任何元件会将扭环14物理地保持在凸轮10内:这进一步意味着,扭环14在外部锁芯3移除后自由地被移除并且可以简单地脱出或者被凸轮10内的其他元件推出。
30.尽管上面的实施方式示出支承球24存在于扭环14的外表面上的凹穴25中并且位
于沿着第一直径部段26的内周表面的槽23内,但是这仅作为示例。还可以在台阶部27的表面上设置凹口,该凹口与从扭环14的后部面轴向地延伸到所述凹口中的可移除突出部对准。代替从扭环14的外周表面径向地向外延伸的支承球24地,支承球24或任何其他适合的物件可以以可移除的方式保持在扭环14的后部面中的凹穴中并与凸轮10内的台阶部27上的凹口对准。再次,扭环14将通过外部锁芯3的存在而保持在第一状态、即延伸部保持在台阶部27上的凹口内。外部锁芯3的移除将允许扭环14远离台阶部27移动,使得支承球24或其他适合的元件将从扭环14的后部面中的凹穴脱出并从台阶部27中的凹口脱出。这将使扭环14转变成处于第二状态,在该第二状态下,扭环14将能够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中自由地旋转而不将扭矩传递直至凸轮10。
31.将扭环14限定的另一可能方案是,位于扭环14的外周表面中或位于上面给出的第二示例中的扭环14的后部面中的延伸部是不可移除的。在这种情况下,在破坏之后外部锁芯3的移除允许扭环沿着轴向开孔17轴向地移动并且如图6中所示的那样从轴向开孔17脱出,因此带着固定的延伸部与扭环一起从轴向开孔17中的槽23脱出。替代性地,来自扭环14的后部面的向前面向的延伸部将能够移动脱离与台阶部27中的凹口的对准,使得扭环14然后将在轴向开孔17的第一直径部段26内自由旋转。在延伸部从扭环14的外周表面径向突出并且不能够移除的情况下,扭环14将不能在轴向开孔17内自由旋转,因为延伸部将位于槽23中。然而,扭环14可以容易地从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脱出并且因此将完全无法传递扭矩,因为扭环14将不再形成筒形锁致动器的一部分。
32.内部锁芯2的其他方面可以在图4和图9中最清楚地看出并且涉及将凸轮10固定至内部锁芯2。特别地,内部锁芯2的保持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的端部具有比第二直径部段28的内径小的直径。内部锁芯2的该端部还包括盲孔22或凹口,内部驱动杆15可以以可滑动的方式接合到盲孔22或凹口中。内部驱动杆15能够在内部锁芯2的盲孔22内轴向地移动,然而内部驱动杆15不能相对于内部锁芯2旋转并且内部驱动杆15以不允许相对旋转的方式保持在盲孔22内。内部驱动杆15可以移动成与盲孔22完全接合以及移动成与盲孔22脱离完全接合,但是内部驱动杆15不能相对于盲孔旋转。通过将内部驱动杆15构造成使得内部驱动杆15不能相对于内部锁芯2旋转,确保了内部锁芯2的旋转会导致内部驱动杆15的旋转。当内部驱动杆15与扭环14接合时,内部锁芯2的旋转因此会导致凸轮10的旋转。
33.内部驱动杆15优选地包括两个相互作用的元件。内部驱动杆15的第一部分呈大致筒状延伸的形式,该第一部分包括驱动杆凸耳15a。内部驱动杆15的第二部分包括驱动杆固定部分20和驱动杆弹簧19。驱动杆弹簧19可以在图3和图4中看出,驱动杆弹簧19位于驱动杆固定部分20与驱动杆15的筒形部分之间。驱动杆弹簧19通常附连至驱动杆固定部分20,并且在驱动杆固定部分20与驱动杆15的筒形部分之间提供排斥力。大致被弹簧加载的内部驱动杆15的作用可以在图3中最佳地看出。如图3中可以看出的,锁在被破坏之前是其中内部驱动杆15被弹簧加载成与扭环14接合的锁。实际上,本筒形锁致动器1是其中内部锁芯2被大致偏置成控制扭环14的旋转的筒形锁致动器1。仅当钥匙6如图2中所示的那样插入到外部锁芯3中时,外部驱动杆16才会抵抗驱动杆弹簧19推动以使内部驱动杆15与扭环14断开接合。钥匙6的移除意味着驱动杆弹簧19将内部驱动杆15的筒形部分推动成抵靠外部驱动杆16,从而将外部驱动杆16推动成与扭环14脱离接合并确保内部驱动杆15与扭力杆14接合。基本上,筒形锁致动器1在没有完全插入的钥匙6的情况下的自然状态是其中内部锁芯2
始终被接合以控制凸轮10旋转的状态。如在图3中可以看出的,盲孔22的结构形成为将内部驱动杆固定部分20完全保持在盲孔22的端部处,从而允许驱动杆弹簧19延伸并将内部驱动杆15的筒形部分推动成与扭环14接合。以此方式,清楚的是,不需要拇指转动件5的任何部分来将内部驱动杆推动成与扭环14接合,因为仅使钥匙6存在于外部锁芯3中就消除了由内部锁芯2对凸轮10的旋转控制。如果拇指转动件5要由内部钥匙操作式锁芯代替,则内部钥匙操作式锁芯将以完全相同的方式起作用,并且在内部锁芯2内存在钥匙或不存在钥匙都不会影响内部驱动杆15与扭环14的接合位置。如将理解的,在锁被破坏并且扭环14移动成脱离第一状态或者扭环14实际上被完全从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移除后,内部驱动杆15将被简单地保持在盲孔22内,或者内部驱动杆15甚至可以自己离开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将驱动杆固定部分20以永久性方式固定在盲孔22内是可以的,但不是必须的,并且实际上甚至可能是不期望的。允许内部驱动杆15的整体能够从轴向开孔17移除意味着盗窃者仅会看到凸轮10的内部以及内部锁芯2的盲孔22,从而使得无法进一步侵入。
34.如图4中可以看出的,还可以在盲孔22内设置弹出弹簧21,以在锁被破坏时促进离合器机构13的所有元件从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排出或弹出。如图4中所示的弹出弹簧21具有锥形弹簧的结构,其中,当筒形锁致动器1被组装并且在被破坏之前时,该锥形弹簧将在内部驱动杆固定部分20与盲孔22的端部之间被完全压缩。将理解的是,弹出弹簧21将对内部驱动杆固定部分20提供另外的力,从而将内部驱动杆固定部分20进一步向外推动并进一步确保内部驱动杆15与扭环14的接合。在外部锁芯3通过破坏被移除时,外部驱动杆16将从凸轮10的轴向开孔脱出,并且扭环14将离开第一状态并且将以自由旋转的方式弹出或留在轴向开孔17的第一直径部段26中、即扭环14将进入第二种状态。然后,内部驱动杆15将在弹出弹簧21的力的作用下被迫离开轴向开孔17,从而便将于两个驱动杆15、16从轴向开孔17排出。如果轴向开孔17不具有模锻唇缘18,则显然弹出弹簧21还将对扭环14提供力以将扭环14从轴向开孔17排出。弹出弹簧21不必是锥形弹簧,而可以是任何压缩弹簧,并且有利地,弹出弹簧21可以被保持在内部锁芯2的盲孔22内。如果弹出弹簧21在锁被破坏之后以摩擦的方式或通过焊接或通过粘合剂或通过模制在一起或通过适于将弹出弹簧21保持在盲孔22内的任何其他永久性机构而固定在盲孔22内,该弹簧将被定位并保持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内。被固定的弹出弹簧21或至少以摩擦的方式保持至使得其移除不容易的适当程度的弹出弹簧21的存在给试图触及筒形锁致动器1的内部工作部件的盗窃者提供了另外的难题。如果盗窃者试图使用钻机来进一步触及筒形锁致动器1的元件,则弹出弹簧21将使钻探极为不便甚至不可能进行。这将再次对盗窃者造成延迟,并且可以阻止盗窃者继续入侵锁致动器1,并且将无疑会为试图进入建筑物期间盗窃者被看到提供更大的机会。
35.另一实施方式不是使单独的弹出弹簧21作用在内部驱动杆固定部分20上,而是使内部驱动杆固定部分20包括作用于盲孔22的端部的弹簧自身。这种设计可以提供既导致内部驱动杆15通常与扭环14接合又强到足以在锁被破坏时使内部驱动杆15、扭环14和外部驱动杆16弹出的弹簧力。针对内部驱动杆15的这种设计未在图中示出。该一体的弹出式内部驱动杆15不会使弹簧留在内部锁芯2的盲孔22内,而是将有助于确保在使扭环14留在轴向开孔17中或不留在轴向开孔17中的情况下移除离合器机构13。还可以提供具有仅筒形驱动杆元件和驱动杆弹簧19的内部驱动杆15。驱动杆弹簧19将作用于盲孔22的端部,以将内部驱动杆15的筒形部分推动成与扭环14接合,并且在锁被破坏时也将有助于将离合器机构13
从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弹出。
36.当比较图1和图5时,可以理解当前筒形锁致动器1的安全特征的其他方面。在图1中,在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之前,可以经由离合器机构13控制凸轮10。当各个锁芯2、3未与离合器机构13接合时,凸轮10独立于内部锁芯2和外部锁芯3中的每一者旋转。在锁已经被破坏并且外部锁芯3被移除之后,如图5中所示,筒形锁致动器1进入凸轮10与内部锁芯2永久地接合的被破坏状态。在这种被破坏状态下,凸轮10被锁定至内部锁芯2并且凸轮10能相对于内部锁芯2旋转。至关重要的是,凸轮10的运动与离合器机构3的任何方面都无关,凸轮10的运动是通过完全独立的装置实现的,并且离合器机构内没有保持任何物体来触发或影响凸轮10到内部锁芯2的锁定。当比较图1和图5时,凸轮2在凸轮2中具有锁定槽31。虽然锁定槽31被示出为延伸穿过凸轮10的壁,但这仅作为示例。事实上,锁定槽31可以是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的内部侧部上的凹口,从而提供不穿过凸轮10的侧壁的盲孔或凹口。锁定槽31的数目不受限制,并且可以想到,在凸轮10内将存在两个锁定槽31,通常在筒形锁致动器1的每一侧上有一个锁定槽31。将凸轮10固定至内部锁芯2的手段是借助于一个或更多个锁定销30进行的。锁定销30被保持在内部锁芯2内,并且优选地被偏置出内部锁芯2。如可以在图4的分解图中看出的,内部锁芯2在盲孔22后方的位置包括锁定销孔或开孔34。该位置处于比盲孔22更靠内并且距凸轮10更远的位置,并且至关重要地,锁定销孔34是内部锁芯2中的与盲孔22完全独立的孔或槽。这意味着,锁定销孔34和用于将凸轮10保持成与内部锁芯2在旋转方面对准的锁定装置与盲孔22和离合器机构13的任何元件完全独立。这具有另外的益处:在被破坏之后,无法通过凸轮的轴向开孔17触及将凸轮10固定至内部锁芯2的机构,这是由于锁定销孔34与保持离合器机构13的盲孔22是分开定位的并且锁定销孔34具有构成内部锁芯2的材料来保护锁定销孔34。
37.锁定销孔34可以是供单个锁定销30定位的单个盲孔,或者如图4中所示,锁定销孔34可以是从内部锁芯2的一侧穿至内部锁芯2的另一侧的通孔。在这种情形下,两个锁定销30位于锁定销孔34内,并且单个锁定销弹簧33定位在这两个锁定销30之间,以将锁定销30偏置出锁定销孔34。在单个盲孔针对锁定销孔34存在的情形下,锁定销弹簧33将定位在锁定销盲孔的端部与锁定销30之间,以将锁定销30偏置出锁定销盲孔。
38.如可以在图1中看出的:在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之前,凸轮10定位成使得锁定槽31阻止锁定销30离开锁定销孔34。在这种布置结构中,锁定销30的端部被推动成抵靠轴向开孔17的内表面,但不会阻止凸轮10的旋转和筒形锁致动器1的正常操作。然而,当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时,凸轮10处于这样的取向,该取向使得锁定槽31现在与锁定销30的位置对准,并且锁定销30被偏置到锁定槽31中。如果锁定槽不延伸穿过凸轮10的表面而是在凸轮10的内表面上形成凹口,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一旦锁定销30或图4中所示的示例中的锁定销已经延伸到对准的相应的一个或多个锁定槽31中,凸轮10于是就与内部锁芯2机械地连接并且不能在没有内部锁芯2的旋转的情况下自由旋转。如将理解的,内部锁芯2只能通过使拇指转动件5旋转来旋转,或者如果拇指转动件5被钥匙锁芯替换,则内部锁芯2只能通过将钥匙引入内部锁芯2中、适当地对准钥匙并允许内部锁芯2旋转来旋转,这也将使附连的凸轮10旋转。由于呈拇指转动件5的形式或呈钥匙操作式锁芯的形式的内部锁芯2不能通过使凸轮10旋转来操作,因此凸轮10被锁定成与内部锁芯2在旋转方面对准,并且凸轮10在盗窃者将锁从门的外侧破坏之后不能被盗窃者旋转。也就是说,因为内部锁芯只能由位于门
内侧的人旋转,并且因为凸轮10在锁被破坏之后相对于内部锁芯2在旋转方面是固定的,所以门外的盗窃者由于内部锁芯2阻止凸轮10旋转而不能使凸轮10旋转。当然,位于门内侧的人可以接合内部锁芯2并使内部锁芯2旋转,从而导致凸轮10旋转;这将允许位于门内侧的人总是可以打开锁并离开建筑物。这是基本的安全要求并且通过本公开的筒形锁致动器1来实现。
39.应当指出的是,锁定槽31在图中被示出为延伸槽,然而,锁定槽31可以简单地是圆孔,该圆孔适应于锁定销30的尺寸以即使在圆形的情况下也允许锁定销30延伸到锁定槽31中,从而确保凸轮10和内部锁芯2在发生锁破坏时不能独立地自由旋转。锁定槽31的使用允许锁定销30以锁定销30与锁定槽31之间的更大数目的相对角度与锁定槽31接合,从而改善这两个元件的锁定——然而锁定槽31随后提供的受限的相对旋转不足以使盗窃者操作凸轮10。此外,锁定销30可以具有这样的结构,该结构使得:外端部具有将配装在锁定槽31内的较窄的直径部,锁定销30的内端部具有将不穿过锁定槽31的较大的直径部。这样,当锁定销30被偏置成与锁定槽31接合时,锁定销30不能完全穿过锁定槽31,并且因此锁定销30将适当地起到将凸轮10保持成与内部锁芯2在旋转方面对准的作用。
40.为了使凸轮10可以定位成使得锁定槽31与锁定销30对准,将凸轮10以可轴向移动的方式保持在内部锁芯2的外表面上。如已经提到的,内部锁芯2的位于轴向开孔17内的端部的外径小于第二直径部段28。这允许凸轮10不仅在外部锁芯3经由离合器机构13被接合时围绕内部锁芯旋转,而且还允许在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之后凸轮10沿着内部锁芯2的外表面轴向滑动。一旦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就无法将凸轮10保持成与内部锁芯2轴向对准,因此意味着凸轮10可以自由地沿着内部锁芯2的外表面轴向地移动。如果凸轮10轴向地移动离开内部锁芯2,则显然,在某个点处,锁定槽31将与锁定销30对准,并且锁定销30将能够与锁定槽接合并使进一步的轴向运动停止,同时还将凸轮10和内部锁芯2连结以使凸轮10与内部锁芯2这两者之间的相对旋转停止,除了锁定槽31可能提供的旋转。
41.本实用新型的筒形锁致动器1包括将凸轮10偏置成离开内部锁致动器2的装置,而不是让盗窃者有机会将凸轮10向前拉动并由此使锁定槽31与锁定销30对准。操作的原理是在通过破坏将外部锁芯3移除时,偏置装置用于将凸轮10推动离开内部锁致动器2至使得锁定槽31将与锁定销30对准并且锁定槽31和锁定销30两者将接合的程度。偏置装置可以在图4和图5中看到,并且在所示的实施方式中采取凸轮弹簧35的形式,凸轮弹簧35为压缩弹簧。也可以使用可压缩元件、可能是橡胶圈或弹性泡沫或其他装置来作为用于凸轮10的偏置装置。凸轮弹簧35被对准并定位成使得凸轮弹簧35将凸轮10推动离开内部锁芯2。当比较图3和图6中的凸轮10的位置时,将注意到,如图1中所示的未被破坏的筒形锁致动器1,图3中的凸轮10被定位成更靠近内部锁芯2。在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之后,凸轮10自由地沿着内部锁芯2的外表面轴向移动,并且凸轮10借助于凸轮弹簧35被偏置并推动,直到锁定槽31与锁定销30对准并且锁定销30将凸轮10与内部锁芯2保持在一起为止。因此,凸轮弹簧35提供了一种通过使用锁定槽31和锁定销30将凸轮10推动成锁定对准的完全隔离且独立的装置。
42.如图3中所示,内部锁芯2的外表面包括具有第一直径的第一端部,该第一端部将配装在轴向开孔17的第二直径部段28内,该第一端部沿着内部锁芯2延伸得足够远,以允许该第一端部完全延伸到轴向开孔17中并将内部驱动杆15定位成用于与扭环14对准。内部锁芯还包括具有较大直径的第二区域,并且该第二区域形成不连续部分,并且该第二区域被
示出为图6中的弹簧台阶部36。弹簧台阶部36是供凸轮弹簧34作用以将凸轮10推动离开内部锁芯2的表面。筒形锁致动器1通过简单地将凸轮弹簧35定位在凸轮10的内端部与凸轮台阶部36之间并且然后凸轮弹簧35将借助于锁定槽31和锁定销30将凸轮10推动成锁定对准而起作用。为了将凸轮弹簧35适当地保持就位,在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的内端部上可以形成有弹簧凹穴37。弹簧凹穴37是轴向开孔17中的直径增大的区域,其中,该区域将随后容纳凸轮弹簧35。凸轮弹簧35具有比第一锁芯2的该端部处的直径大而使得凸轮弹簧35可以在第一内部锁芯2上滑动的内径。凸轮弹簧35的直径小于弹簧台阶部36的直径,因此意味着凸轮弹簧35仅能够沿着内部锁芯2的直径较小的端部移动。凸轮10上的弹簧凹穴37的直径大于凸轮弹簧35的外径,因此意味着弹簧凹穴37可以装在凸轮弹簧35上并将凸轮弹簧35适当地保持就位。在图3中所示的筒形锁致动器1的预被破坏的状态下,凸轮弹簧35被完全压缩,一旦如图6中所示那样锁被破坏,凸轮弹簧35就可以如图5中所示那样略微减压缩并将凸轮10推动成锁定对准。
43.如比较图3和图6时将理解的,如果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则凸耳11将在凸耳槽12内移动。当凸轮10被偏置到如图6中所示的锁定取向时,凸耳11将被推动成抵靠凸耳间隙12的外部侧部。显然,如果将凸耳11以不可移动的方式保持在凸轮10中,则这可能会阻止凸轮10充分向前延伸以允许凸轮10锁定至内部锁芯2。为此,将凸耳11以可轴向移动的方式保持在凸轮10内,使得当凸轮10被凸轮弹簧35向前推动到锁定取向时,凸耳11相对于凸轮10轴向地移动,使得凸耳11不会碰到壳体4,并且凸轮10仍然可以旋转。如图4中所示,凸耳11设置有凸耳杆40,该凸耳杆40延伸穿过凸耳11中的凸耳杆孔42。凸耳11以凸耳杆40穿过凸耳杆孔42的方式保持在凸耳杆40上,凸耳11能够沿着凸耳杆40滑动。以这种方式,在锁被破坏并且凸轮10移动离开内部锁芯2时,凸耳11能够相对于凸轮10滑动并且不会阻碍凸轮10的旋转。为了协助使凸耳11移动并确保凸耳11不妨碍凸轮10的旋转,可以在凸耳11与凸轮10之间定位有一个或更多个凸耳弹簧41,以便将凸耳11相对于凸轮10偏置。将理解的是,凸耳杆40被保持在凸轮10内,并且提供了适当的孔口,使得凸耳11的上部部分可以围绕凸耳杆40配装在凸轮10内并且根据需要且在凸轮10的位置指示时沿着凸耳杆40向前及向后移动。凸耳弹簧41可以设计成使得在筒形锁致动器1未被破坏时将凸耳11偏置到将与凸耳间隙12对准的位置。凸耳11的运动不需要大量的力,因此意味着凸耳弹簧41——如果存在的话——仅需要强到足以实现凸耳11在凸耳间隙12内的对准即可。为此,当凸耳11碰到凸耳间隙12的侧部时,由凸耳弹簧41施加到凸耳11上的力使得该力对在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时凸轮10的运动提供很小的反作用力——如果有的话。此外,在筒形锁致动器1被破坏并且凸耳11在凸轮10移动到其锁定取向时抵靠凸耳间隙12的内部面搁置的情况下,由凸耳弹簧41的力引起的凸耳11对凸耳间隙12(或锁自身的内部)的压力不会妨碍使用者在门的内部对筒形锁致动器1的操作。以这种方式,在门被破坏之后确保了筒形锁致动器1从门内部起作用,也确保了使用者的安全。
44.观察图2,其示出了锁致动器1的未被破坏状态,其中,钥匙6位于外部锁芯3中。钥匙6将内部驱动杆推动成与扭环14接合,使得钥匙6的旋转将使内部驱动杆16旋转并且通过扭环14将使凸轮10适当地旋转。钥匙6从外部锁芯3移除使筒形锁致动器1进入图3中所示的位置。如图3中看到的,被偏置的内部驱动杆15被推动成与扭环14接合,使得拇指转动件5能够操作筒形锁致动器1,并且拇指转动件5的旋转通过内部驱动杆15被传递至扭环14和凸轮
10。如所示出的,除非钥匙6完全插入到外部锁芯3中,否则拇指转动件5始终控制着筒形锁致动器1。如果拇指转动件5被钥匙操作式锁芯替换,则除非钥匙6被置于外部锁芯3中,否则被偏置的内部驱动杆15仍将始终与扭环14接合。
45.在对筒形锁致动器1进行破坏时,外部锁芯3被移除,并且其余部分可以呈如图5中所示的形式;如从上面将理解的,内部驱动杆15和/或扭环14可以以非起作用的状态保持在凸轮10内。一旦外部锁芯3被移除,外部锁芯3就不再将凸轮10抵靠凸轮弹簧35保持就位,并且凸轮弹簧35将凸轮10推动离开内部锁芯2,直到一个或更多个锁定槽31与一个或更多个相应对准的锁定销30接合为止。然后锁定销30被偏置到锁定槽31中,无论锁定槽31是如图中所示的贯通槽还是轴向开孔17内部上的凹口,然后凸轮10相对于内部锁芯2以固定的方式被保持。于是凸轮10的旋转只有通过借助于所示出的拇指转动件5或借助于钥匙——如果存在钥匙操作式内部锁芯2——致动内部锁芯2来进行。这意味着盗窃者由于凸轮10被适当地锁定至内部锁芯2而无法使凸轮10旋转,但是位于筒形锁致动器1内部侧的人能够正常地锁定及解锁该锁。
46.如图6中所示,如果设计允许扭环14完全离开凸轮10的轴向开孔17,则内部驱动杆15被向前偏置(自偏置或经由弹出弹簧21)并协助将外部驱动杆16和扭环14从轴向开孔17推出;在图6中,可以看到内部驱动杆15和伸展的内部驱动杆弹簧19。如果存在弹出弹簧21(作为单独的物件或位于内部驱动杆15的内部侧部上),则弹出弹簧21往往会导致内部驱动杆15也被从轴向开孔17弹出,从而留下空的盲孔22。弹出弹簧21也可能脱出或以摩擦的方式或其他方式保持在盲孔22内。替代性地,如果内部驱动杆15基本上仅借助于弹出弹簧21被偏置,则内部驱动杆15很可能被从轴向开孔17完全推出,并且在此过程中将扭环14和外部驱动杆16移除。如图6中所示,在该实施方式中,整个离合器机构13已经或将被移除。
47.根据图7和图8中所示的实施方式,位于轴向开孔17的端部处的模锻唇缘18将阻止扭环14离开轴向开孔17。在这种情况下,盗窃者将希望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尝试移除扭环14,这是由于盗窃者错误地认为这将有助于入侵或者是因为扭环14妨碍了入侵。在图7中,在锁被破坏之后,扭环14能够在第一直径区域26内轴向地移动并且将离开第一状态,使得支承球24或其他物件不再被台阶部27保持在凹穴25中。由于外部锁芯3被移除,因而没有任何物体将扭环14推动成抵靠台阶部27,并且支承球24能够离开凹穴25。图8中的不同的立体图示出了凹穴25的敞开端部,其中,支承球24仍位于凹穴25和轴向开孔17上的槽23内。然而,如将理解的,图7和图8中所示的布置结构是暂时的,并且支承球24将容易从凹穴25脱出而使扭环14在轴向开孔17内自由旋转但不能将扭矩传递至凸轮10。
48.图9示出了完全被破坏的筒形锁致动器1的状态。外部锁芯3被移除,外部驱动杆16也被移除,内部驱动杆15被从盲孔22弹出,并且凸轮弹簧35伸展并借助于锁定销30将凸轮10推动成锁定对准。扭环通常被向前推动而与模锻唇缘18接合,并且因此,支承球24脱出并且不能再将扭矩传递直至凸轮10,并且扭环14能够自由旋转并在模锻唇缘18与台阶部27之间轴向地移动。图9中所示的实施方式未将弹出弹簧21作为单独的物件提供,而是,内部驱动杆已经借助于驱动杆弹簧19被弹出。这仅作为示例,并且弹出弹簧21可以如上面描述那样在该图中使用。在图9中所示的布置结构中,凸轮10被完全锁定至内部锁芯2,扭环14以可轴向运动且可旋转运动的方式保持在轴向开孔17内,并且轴向开孔17是完全空的,且盗窃者将只能看到盲孔22的末端。这样,盗窃者无法触及物理上完全分开的锁定销30,并且在凸
轮10机械地连接至内部锁芯2时无法迫使凸轮10旋转。在这种取向下,门内侧的人仍然完全可以借助于拇指转动件5操作锁,但留给盗窃者的是空的凸轮10,并且盗窃者没有任何物体可以操作锁。此外,能够自由旋转的扭环14使盗窃者可以采取的入侵角度最小化,并在入侵锁方面制造更大的困难。如果弹出弹簧21仍在原位,则这将使盗窃者随后更难以尝试对盲孔的端部进行钻探而试图触及锁定销30。

技术特征:
1.一种筒形锁致动器,所述筒形锁致动器包括第一锁芯、第二锁芯和离合器机构,所述离合器机构适于选择性地将所述第一锁芯或所述第二锁芯与以可旋转的方式保持在所述筒形锁致动器中的凸轮接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以可轴向移动的方式保持在所述筒形锁致动器内,所述凸轮在正常情况下位于所述筒形锁致动器内的第一轴向位置,使得所述离合器机构能够将所述第一锁芯或所述第二锁芯中的任一者与所述凸轮接合,所述筒形锁致动器还包括偏置装置,所述偏置装置适于在所述第二锁芯被移除时将所述凸轮轴向地移动到第二位置中,所述筒形锁致动器包括锁定装置,所述锁定装置适于在所述凸轮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将所述凸轮相对于所述第一锁芯限制,并且所述偏置装置和所述锁定装置适于独立于所述离合器机构的状态进行操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偏置装置和所述锁定装置与所述离合器机构物理地分开且分离并且/或者与所述离合器机构物理地隔离。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偏置装置和所述锁定装置适于不依赖于所述离合器机构的取向、位置和/或存在而进行操作。4.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偏置装置和所述锁定装置适于独立于所述离合器机构的取向、位置和/或存在而进行操作。5.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芯的第一端部包括盲孔,所述盲孔被定尺寸为接纳所述离合器机构的至少一部分。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芯的第一端部和所述离合器机构定位在所述凸轮的轴向开孔内。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包括位于所述轴向开孔内的扭环,所述扭环是与所述凸轮分开的部件,并且所述扭环还适于将扭矩从所述离合器机构传递至所述凸轮。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的所述轴向开孔具有第一直径部段和第二直径部段,所述第一直径部段位于所述轴向开孔的不与所述第一锁芯相邻的端部处,所述第二直径部段比所述第一直径部段小,所述第二直径部段定位成更靠近于所述第一锁芯,所述扭环具有比所述轴向开孔的所述第一直径部段小并且比所述轴向开孔的所述第二直径部段大的外径,所述扭环还包括延伸部,所述延伸部从所述扭环的外周径向向外地延伸,所述延伸部位于所述轴向开孔的内表面中的凹部内,所述扭环上的所述延伸部与所述轴向开孔的内表面中的所述凹部之间的相互作用适于将施加至所述扭环的扭矩传递至所述凸轮。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扭环包括第一环形部分和第二扭矩传递部分,所述第二扭矩传递部分形成所述扭环上的所述延伸部,所述第二扭矩传递部分以可移除的方式保持在所述扭环的外周表面中的凹穴内。10.根据权利要求8或权利要求9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开孔的内表面中的所述凹部呈纵向延伸的槽的形式,所述槽沿着所述凸轮中的所述轴向开孔的所述第一直径部段的内表面延伸,所述槽被定尺寸为接纳所述扭环上的所述延伸部同时进一步确保所述扭环能够在所述凸轮的所述轴向开孔内纵向地移动至所述第一直径部段延伸的
程度。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开孔的所述第一直径部段与所述第二直径部段之间的过渡部包括台阶部,所述台阶部在所述扭环完全位于所述轴向开孔的所述第一直径部段内时将所述第二扭矩传递部分保持在所述凹穴内。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轴向开孔的不与所述第一锁芯相邻的端部具有模锻唇缘,所述模锻唇缘具有比所述扭环的外径小的内径。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合器机构包括第一驱动杆和第二驱动杆,所述第一驱动杆以可轴向移动的方式至少部分地保持在所述第一锁芯的所述盲孔内,第二驱动杆以可轴向移动的方式保持在所述凸轮的所述轴向开孔中,所述第一驱动杆适于将扭矩从所述第一锁芯传递至所述凸轮,并且所述第二驱动杆适于将扭矩从所述第二锁芯传递至所述凸轮,其中,所述第一驱动杆和所述第二驱动杆中的每一者都包括延伸的凸耳,所述延伸的凸耳定形状为与所述扭环上的对应的槽接合。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适于将所述第一驱动杆偏置成与所述扭环接合的偏置装置。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杆包括以可移除的方式保持在所述第一锁芯的所述盲孔内的偏置部段以及包括所述延伸的凸耳的移动部段,所述移动部段被所述偏置部段沿朝向与所述扭环接合的位置的方向偏置。1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所述盲孔的封闭端部与所述离合器机构之间的弹出装置,所述弹出装置适于向所述离合器机构提供力,以将所述离合器机构偏置成与所述筒形锁机构脱离接合。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出装置包括固定在所述盲孔内的弹簧。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为锥形弹簧。1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装置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锁芯中的一个或更多个开孔或盲孔,所述一个或更多个开孔或盲孔中的每一者容纳被沿离开所述开孔的方向偏置的锁定销,并且其中,所述凸轮在所述凸轮中具有在所述凸轮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与相应的锁定销对准的相应的盲孔、孔、槽或凹口。2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芯具有远离与所述第二锁芯相对的端部延伸的第一部段,所述第一部段具有第一外径,所述第一锁芯具有从所述第一锁芯的与所述第一部段相反的端部朝向所述第一部段延伸的第二部段,所述第二部段具有比所述第一外径大的第二外径,所述第一锁芯在所述第一部段与所述第二部段之间具有过渡区域,在所述过渡区域中,直径在所述第一外径与所述第二外径之间变化。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的所述轴向开孔包括第二直径部段,所述第二直径部段具有比所述第一部段的所述第一外径大但比所述第二部段的所述第二外径小的直径,并且其中,所述第一锁芯的所述第一部段定位在所述轴向开孔的所述第二直径部段内。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偏置装置包括定位在所述过渡区域与所述凸轮之间的弹簧。23.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芯的所述一个或更
多个开孔或盲孔和相应的锁定销与位于所述第一锁芯的所述第一端部处的所述盲孔物理地分离和/或隔离。24.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轮包括凸轮凸耳,所述凸轮凸耳被保持成能够在所述凸轮内轴向地移动,所述凸轮凸耳被偏置到第一位点,以确保所述凸轮在所述凸轮处于所述第一轴向位置时于所述筒形锁致动器的壳体内自由地旋转,所述凸轮凸耳抵抗偏置而运动到第二位点,以确保所述凸轮在所述凸轮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在所述壳体内自由旋转。25.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筒形锁致动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锁芯存在的情况下,所述第二锁芯构造成阻止所述凸轮从所述第一轴向位置移动至所述第二位置。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筒形锁致动器,其包括第一锁芯、第二锁芯和离合器机构,离合器机构适于选择性地将第一锁芯或第二锁芯与以可旋转的方式保持在筒形锁致动器中的凸轮接合,其中,凸轮以可轴向移动的方式保持在筒形锁致动器内,凸轮在正常情况下位于筒形锁致动器内的第一轴向位置,使得离合器机构可以将第一锁芯或第二锁芯中的任一者与凸轮接合,筒形锁致动器还包括偏置装置,偏置装置适于在第二锁芯被移除时将凸轮轴向移动到第二位置,筒形锁致动器包括锁定装置,锁定装置适于在凸轮处于第二位置时将凸轮相对于第一锁芯限制,并且偏置装置和锁定装置适于独立于离合器机构的状态进行操作。进行操作。进行操作。


技术研发人员:大卫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UAP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12.11
技术公布日:2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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