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商业环境的展示设备

专利查询2022-10-31  159



1.本实用新型涉及商业服务装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用于商业环境的展示设备。


背景技术:

2.在进行商业展出之前,商家通常需要根据展示的商品设计展柜及展示设备。传统的展示设备结构简单,展示的商品放在展柜中,展柜固定在展示设备上,不能全方位、多角度的向参观者展示商品,参观者需围绕展柜来回走动才能全面观察展品,展示效果差。目前,展柜能够在展示设备上旋转,以便参观者能够在原地就能全面观察商品,但是将商品放置在展柜上后,展柜重心偏高,容易发生倾斜,导致安全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3.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便于展示且结构稳固安全的用于商业环境的展示设备。
4.一种展示设备,包括展台、展柜和限位组件,所述展柜能够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展台上;所述限位组件的一端设置在所述展台上,所述限位组件的另一端抵触所述展柜的外表面,所述限位组件的另一端能够相对所述限位组件的一端沿所述限位组件朝向所述展柜的方向移动。
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限位组件包括定位件和调节件,所述定位件设置在所述展台上并位于所述展柜的一侧,所述定位件上开设有定位槽,所述调节件的一端抵触所述展柜的外表面,所述调节件的另一端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定位槽内,所述调节件的移动方向为所述定位件朝向所述展柜的方向。
6.进一步地,所述调节件包括调节杆和辅助轮,所述调节杆的一端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定位槽内,所述调节杆的一端的移动方向为所述定位件朝向所述展柜的方向,所述辅助轮能够转动地设置在所述调节杆的另一端上,所述辅助轮的外周面抵触所述展柜的外表面,所述辅助轮的转动轴线与所述展柜的转动轴线平行。
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调节件还包括缓冲部,所述缓冲部沿所述辅助轮的外周面设置,所述缓冲部抵触所述展柜的外表面,所述缓冲部受力能够发生弹性形变。
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展柜的外表面上开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能够容置部分所述辅助轮,所述辅助轮的外周面抵触在所述限位槽的内壁上。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调节件还包括弹性部,所述弹性部的一端抵接在所述定位槽的内壁上,所述弹性部的另一端抵接在所述调节杆上,所述弹性部能够向所述调节杆施加沿所述定位件朝向所述展柜方向的推力,以使所述调节杆抵触在所述展柜的外表面上。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限位组件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展台上,所述限位组件相对所述展台的移动方向与所述限位组件朝向所述展柜的方向相交。
11.进一步地,所述展台上开设有调节槽,所述调节槽的长度方向与所述限位组件朝
向所述展柜的方向相交,所述限位组件上设置有调节块,所述调节块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调节槽内,所述调节块相对所述展台的移动方向为所述调节槽的长度方向。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展柜的一端面上开设有卡槽,所述展台上设置有卡设凸起,所述卡设凸起能够卡设在所述卡槽内,所述卡设凸起能够相对所述展台转动,所述卡设凸起的转动轴线和所述展柜的转动轴线一致。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展台用于能够转动地放置于地面上,所述展台的转动轴线与所述展柜的转动轴线平行。
14.上述用于商业环境的展示设备,商品放置于展柜上,展柜能够转动地设置在展台上。通过展柜转动,参观者在原地就能全面观察商品,保证了展示设备的展示效果。在展柜转动过程中,由于限位组件的另一端抵触在展柜的外表面,限位组件能够对展柜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使得展柜在转动过程中能够保持平稳。同时限位组件也能够限制展柜在转动过程中发生偏移或脱轴的情况,进而保证了展柜转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也提高了展示设备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而限位组件的另一端能够相对限位组件的一端沿限位组件朝向展柜的方向移动,保证了限位组件能够适用于不同尺寸大小的展柜,拓宽了展示设备的应用范围。
附图说明
15.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7.图1为一实施例中的展示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图1实施例中的展示设备的局部放大图;
19.图3为图1实施例中的展柜的结构示意图;
20.图4为图1实施例中的主齿轮和副齿轮啮合的结构示意图。
21.图中各元件标记如下:
22.10、展示设备;100、展台;110、调节槽;200、展柜;210、卡槽;300、限位组件;310、定位件;311、定位槽;320、调节件;321、辅助轮;322、调节杆;400、主齿轮;500、副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23.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4.参阅图1和图2,一实施例中的用于商业环境的展示设备10,包括展台100、展柜200和限位组件300,所述展柜200能够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展台100上;所述限位组件300的一端
设置在所述展台100上,所述限位组件300的另一端抵触所述展柜200的外表面,所述限位组件300的另一端能够相对所述限位组件 300的一端沿所述限位组件300朝向所述展柜200的方向移动。
25.上述展示设备10,商品放置于展柜200上,展柜200能够转动地设置在展台100上。通过展柜200转动,参观者在原地就能全面观察商品,保证了展示设备10的展示效果。在展柜200转动过程中,由于限位组件300的另一端抵触在展柜200的外表面,限位组件300能够对展柜200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使得展柜200在转动过程中能够保持平稳。同时限位组件300也能够限制展柜200 在转动过程中发生偏移或脱轴的情况,进而保证了展柜200转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也提高了展示设备10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而限位组件300的另一端能够相对限位组件300的一端沿限位组件300朝向展柜200的方向移动,保证了限位组件300能够适用于不同尺寸大小的展柜200,拓宽了展示设备10的应用范围。
26.参阅图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限位组件300包括定位件310和调节件320,所述定位件310设置在所述展台100上并位于所述展柜200的一侧,所述定位件310上开设有定位槽311,所述调节件320的一端抵触所述展柜200的外表面,所述调节件320的另一端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定位槽311内,所述调节件320的移动方向为所述定位件310朝向所述展柜200的方向。由于调节件320能够在定位槽311内移动,使得调节件320能够根据不同尺寸大小的展柜200进行调节,始终保持调节件320的一端能够抵触在展柜200的外表面上,保证限位组件300的实用性和可靠性。
27.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所述调节件320包括调节杆322和辅助轮321,所述调节杆322的一端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定位槽311内,所述调节杆322的一端的移动方向为所述定位件310朝向所述展柜200的方向,所述辅助轮321 能够转动地设置在所述调节杆322的另一端上,所述辅助轮321的外周面抵触所述展柜200的外表面,所述辅助轮321的转动轴线与所述展柜200的转动轴线平行。辅助轮321能够转动地设置在调节杆322的另一端上,通过设置辅助轮321抵触在展柜200的外表面,能够减小调节杆322和展柜200之间的摩擦力,继而也降低了展柜200的转动摩擦力,避免干扰展柜200进行转动。辅助轮321能够在为展柜200提供支撑的同时,降低对展柜200的摩擦力干扰,进而提高了展示设备10的实用性和可靠性。
2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调节件320还包括缓冲部,所述缓冲部沿所述辅助轮321的外周面设置,所述缓冲部抵触所述展柜200的外表面,所述缓冲部受力能够发生弹性形变。缓冲部能够保证抵触展柜200为展柜200提供支撑的同时,缓冲部受力能够发生弹性形变也能降低辅助轮321对展柜200转动的干扰,保证展柜200的转动安全性,继而保证了展示设备10的可靠性。
2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展柜200的外表面上开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能够容置部分所述辅助轮321,所述辅助轮321的外周面抵触在所述限位槽的内壁上。限位槽能够限制辅助轮321在展柜200的外表面上的移动范围,使得辅助轮321能够更加稳定地抵触展柜200的外表面。同时,由于辅助轮321的外周面能够抵触限位槽的内壁,增大了辅助轮321和展柜200之间的接触面积,使得辅助轮321能够更好地为展柜200提供辅助支撑和限位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展示设备10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3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调节件320还包括弹性部,所述弹性部的一端抵接在所
述定位槽311的内壁上,所述弹性部的另一端抵接在所述调节杆322 上,所述弹性部能够向所述调节杆322施加沿所述定位件朝向所述展柜方向的推力,以使所述调节杆322抵触在所述展柜200的外表面上。弹性部能够向调节杆322施加限位组件300朝向展柜200的方向上的推力,保证了调节杆322 抵触在展柜200的外表面上,进而保证了调节件320能够为展柜200提供稳定的支撑和限位作用,也保证了调节件320的结构可靠性和稳定性。
3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限位组件300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展台100 上,所述限位组件300相对所述展台100的移动方向与所述限位组件300朝向所述展柜200的方向相交。限位组件300能够在展台100上移动,提高了限位组件300的调节范围。
32.进一步地,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展台100上开设有调节槽110,所述调节槽110的长度方向与所述限位组件300朝向所述展柜200的方向相交,所述限位组件300上设置有调节块,所述调节块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调节槽110 内,所述调节块相对所述展台100的移动方向为所述调节槽110的长度方向。限位组件300通过调节块沿调节槽110的长度方向移动,使得限位组件300能够在展台100上稳定地进行移动调节,保证了展示设备10的结构可靠性。
33.参阅图1和图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展柜200的一端面上开设有卡槽210,所述展台100上设置有卡设凸起,所述卡设凸起能够卡设在所述卡槽 210内,所述卡设凸起能够相对所述展台100转动,所述卡设凸起的转动轴线和所述展柜200的转动轴线一致。展柜200通过卡槽210和卡设凸起的配合卡设在展台100上,使得展柜200能够更稳定地设置在展台100上,保证了展柜200 在展台100上的稳固性。进一步地,所述展示设备10还包括转动板,所述转动板能够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展台100上,所述转动板上设置有卡设凸起,所述展柜200放置在所述转动板上,所述转动板的转动轴线穿过所述展柜200的重心。具体地,所述展示设备10还包括电机,所述电机设置在所述展台100上,所述转动板设置在所述电机上,所述电机能够驱动所述转动板转动。
34.参阅图1和图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展示设备10还包括主齿轮400 和副齿轮500,所述主齿轮400设置在所述展台100上,所述主齿轮400能够相对地面转动,所述主齿轮400的转动轴线穿过所述展台100的重心,所述副齿轮500设置在所述展柜200上,所述主齿轮400和所述副齿轮500啮合,所述主齿轮400和所述电机连接,所述电机能够驱动所述主齿轮400转动带动所述副齿轮500转动,所述副齿轮500的转动轴线与所述展柜200的转动轴线一致。电机驱动主齿轮400转动继而带动副齿轮500转动,副齿轮500转动带动展柜200进行转动。
3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展台100用于能够转动地放置于地面上,所述展台100的转动轴线与所述展柜200的转动轴线平行。进一步地,所述展柜200 的数量为至少两个,至少两个所述展柜200沿所述展台100的转动方向间隔设置。展台100能够转动,能进一步提高展台100的展示效率,使得参观者能够看到更多不同的商品。
36.具体地,所述限位组件300的数量为至少两个,每一所述展柜200对应设置有至少一所述限位组件300。若一所述展柜200对应设置有至少两个所述限位组件300,两个所述限位组件300分别设置在所述展柜200相背的两侧。每一展柜200对应设置有至少一所述限位组件300,能够保证展示设备10的整体安全性。两个限位组件300分别设置在展柜200相背的两侧,使得限位组件300能够从两个方向对展柜200进行支撑,提高了展柜200在展台100上
的稳固性。
37.进一步地,所述副齿轮500的数量对应所述展柜200的数量设置,每一所述展柜200上对应设置有一所述副齿轮500,每一所述副齿轮500均与所述主齿轮400相啮合。电机驱动主齿轮400转动时,主齿轮400能够带动所有副齿轮 500进行转动,进而带动所有展柜200进行转动。
3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抵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抵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42.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43.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44.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技术特征:
1.一种展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设备包括:展台;展柜,所述展柜能够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展台上;及限位组件,所述限位组件的一端设置在所述展台上,所述限位组件的另一端抵触所述展柜的外表面,所述限位组件的另一端能够相对所述限位组件的一端沿所述限位组件朝向所述展柜的方向移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展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包括定位件和调节件,所述定位件设置在所述展台上并位于所述展柜的一侧,所述定位件上开设有定位槽,所述调节件的一端抵触所述展柜的外表面,所述调节件的另一端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定位槽内,所述调节件的移动方向为所述定位件朝向所述展柜的方向。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展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件包括调节杆和辅助轮,所述调节杆的一端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定位槽内,所述调节杆的一端的移动方向为所述定位件朝向所述展柜的方向,所述辅助轮能够转动地设置在所述调节杆的另一端上,所述辅助轮的外周面抵触所述展柜的外表面,所述辅助轮的转动轴线与所述展柜的转动轴线平行。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展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件还包括缓冲部,所述缓冲部沿所述辅助轮的外周面设置,所述缓冲部抵触所述展柜的外表面,所述缓冲部受力能够发生弹性形变。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展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展柜的外表面上开设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能够容置部分所述辅助轮,所述辅助轮的外周面抵触在所述限位槽的内壁上。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展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件还包括弹性部,所述弹性部的一端抵接在所述定位槽的内壁上,所述弹性部的另一端抵接在所述调节杆上,所述弹性部能够向所述调节杆施加沿所述定位件朝向所述展柜方向的推力,以使所述调节杆抵触在所述展柜的外表面上。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展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展台上,所述限位组件相对所述展台的移动方向与所述限位组件朝向所述展柜的方向相交。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展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台上开设有调节槽,所述调节槽的长度方向与所述限位组件朝向所述展柜的方向相交,所述限位组件上设置有调节块,所述调节块能够移动地设置在所述调节槽内,所述调节块相对所述展台的移动方向为所述调节槽的长度方向。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展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展柜的一端面上开设有卡槽,所述展台上设置有卡设凸起,所述卡设凸起能够卡设在所述卡槽内,所述卡设凸起能够相对所述展台转动,所述卡设凸起的转动轴线和所述展柜的转动轴线一致。10.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展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台用于能够转动地放置于地面上,所述展台的转动轴线与所述展柜的转动轴线平行。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商业环境的展示设备,展示设备包括展台、展柜和限位组件,展柜能够转动地设置在展台上;限位组件的一端设置在展台上,限位组件的另一端抵触展柜的外表面,限位组件的另一端能够相对限位组件的一端沿限位组件朝向展柜的方向移动。通过展柜转动,参观者在原地就能全面观察商品,保证了展示设备的展示效果。在展柜转动过程中,限位组件能够对展柜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使得展柜在转动过程中能够保持平稳。同时限位组件也能够限制展柜在转动过程中发生偏移或脱轴的情况,进而保证了展柜转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也提高了展示设备的可靠性和实用性。了展示设备的可靠性和实用性。了展示设备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技术研发人员:董垂锋 陈华钢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广东白云学院
技术研发日:2021.08.13
技术公布日:2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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