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属于跨境通关检验检疫数据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
背景技术:
2.cn201710245683.0公开了一种用于报关信息与货物监管信息的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它的目的是将货物报关信息与货物监管信息进行融合,只是用来解决将备案信息与货物监管数据进行比对,实现货物报关信息与货物监管信息进行融合,试图解决误判、信息不对称、交互不及时、误操作、比对繁琐等问题。该技术方案:用于报关信息与货物监管信息的处理方法,包括:接收货物报关信息;根据所述货物报关信息生成报关单号及对应的标签;接收货物监管信息,并根据所述报关单号和/或标签将所述货物报关信息和所述货物监管信息关联存储。所述货物报关信息包括集装箱号或者运输车辆号,其中,根据所述货物报关信息生成报关单号及对应的标签包括:当一份货物报关信息对应多个集装箱号或者运输车辆号时,以该份货物报关信息生成的一个报关单号和对应的该多个集装箱号或者运输车辆号联合生成多个标签;当多份货物报关信息对应一个集装箱号或者运输车辆号时,以该多份货物报关信息生成的多个报关单号和该集装箱号或者运输车辆号联合生成多个标签。根据所述货物报关信息生成报关单号及对应的标签包括:根据申报关区代码、申报时间以及顺序码生成所述报关单号及对应的标签。跨境车辆备案信息申报服务平台如何考虑海关发挥职能以及人员健康免疫相关的要求,以及在此新的申报共享服务系统下如何出入境申报、联网报检交互控制方法与货物捆绑控制方法、过境补登控制方法。容易出现口岸监管部门的管理漏洞、信息透明度不高、信息搜集不完整、出现车辆跨境通关安全风险。
3.因此,需要一种新的用于货运车辆及小汽车跨境通关的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
4.在所述背景技术部分公开的上述信息仅用于加强对本公开的背景的理解,因此它可以包括不构成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现有技术的信息。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通过连接车辆备案系统,实现跨境车辆备案数据共享,实现跨境车辆备案数据及过境记录实时交互的跨境监管车辆信息申报共享交互方法。
6.本发明的第一技术解决方案是所述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其特殊之处在于,包括申报服务平台、车辆备案管理模块、数据共享交换模块;所述申报服务平台包括货物申报、健康申报、携带物申报、报检申报、货物捆绑;所述车辆备案管理模块包括车辆人员备案、车辆备案年审、车辆收费管理、车辆变更、司机管理、健康证管理、办证员管理;所述数据共享交换模块包括车辆信息交换、司机信息交换、健康证信息交换。
7.作为优选:所述申报服务平台的货物申报包括运输工具申报,以及围绕运输工具申报的运输公司、车辆、司机备案,货物申报,ciq2000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计算机管理
系统报检处理、检验检疫监管平台、总局 eciq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网上申报系统主业务系统;货物申报包括货物申报主体、货物申报范围、入境申报、出境申报、货物申报回执;
8.所述申报服务平台的健康申报包括司机在平台上录入的健康申报信息,相关信息由数据交换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并获取到本申报服务平台;申报服务平台需提供对应的健康申报数据写入接口;数据项包括有:车辆检验编号、司机编号、申报人数、病人姓名、来自何地、患病情况;
9.所述申报服务平台的携带物申报包括工作人员进行携带物品的录入申报,并可进行单据打印处理;数据项包括:携带物品名称、数量、重量、原产地、用途、健康证明/免疫证明、审批情况、处理结、经办人、编号;
10.所述申报服务平台的报检申报包括:如果申报单中的货物信息本身是有特殊情况的,经过系统判断后需要进行报检的则必须进行报检申报;
11.所述申报服务平台的货物捆绑包括:运输公司可以通过本系统调出运输车辆车牌号信息,输入货物申报号完成捆绑;司机使用移动智能设备发送短信进行捆绑;使用移动智能设备可直接申报货物信息,无需捆绑;对于空车,由运输公司直接从捆绑页面进行申报;捆绑页面设置“空车申报”按钮;系统提供接口用于接收货物申报数据;货物捆绑还包括:运输公司注册、司机注册及捆绑、运输公司捆绑、入境货物绑定、出境货物绑定。
12.作为优选:所述车辆备案管理模块包括车辆人员备案、车辆备案年审、车辆收费管理、车辆变更、司机管理、健康证管理、办证员管理。
13.作为优选:所述数据共享交换模块中的车辆信息信息交换包括本系统需要与xx海关其他口岸、yy海关以及质检总局的跨境车辆备案数据进行共享交换,达到一次备案多地共享的效果;系统需实现车辆信息的即时同步,并能够兼容xx海关及yy海关的车辆信息备案数据结构;所述数据共享交换模块中的司机信息交换包括系统需实现与xx海关其他口岸、yy海关及质检总局的司机信息的即时同步,并兼容xx海关及yy海关的司机信息备案数据结构;所述数据共享交换模块中的健康证信息交换服务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需实现与xx海关其他口岸、及yy海关及质检总局的司机健康证信息的即时同步,并兼容xx海关及yy海关的司机健康证信息备案数据结构。
14.本发明的第二技术解决方案是所述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入境申报控制方法,其特殊之处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5.⑴
入境申报;
16.⑵
判断是否有报检号,否,则填写申报项目;是,则系统直接调用报检信息;
17.⑶
系统返回申报号及回执,应检货物进海关查验场;非应检货物走非查验通道。
18.本发明的第三技术解决方案是所述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出境申报控制方法,其特殊之处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9.⑴
出境申报;
20.⑵
判断是否有编码,否,则经非法检至反馈申报号并与运输工具捆绑;是,则进入下一步;
21.⑶
判断是否有通关单,否,则反馈申报号并与运输工具捆绑;是,则进入下一步;
22.⑷
判断是否有换证凭单功凭条,否,则反馈申报号并与运输工具捆绑;是,则进入下一步;
23.⑸
判断报关方式,集中办理,则反馈申报号并与运输工具捆绑;是,则进入下一步;
24.⑹
非集中办理,则申报失败,请先完成检验检疫手续再进行申报。
25.本发明的第四技术解决方案是所述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联网报检业务交互方法,其特殊之处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26.⑴
无提单报检,录入报检信息后,提交;
27.⑵
有提单报检,系统调取数据,补录信息,提交;
28.⑶
保存报检信息;
29.⑷
联网报检数据库,同时进行接收回执、数据交互,进入eciq系统,申报核查模块。
30.本发明的第五技术解决方案是所述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报检业务控制方法,其特殊之处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31.⑴
用户报检,分两路:一路经报检数据录入后进入下一步,另一路经提取数据步骤和补录其它信息步骤,进入下一步;
32.⑵
提取数据获取数据的路径:通过平台接入数据接口、保存数据、信息数据库;
33.⑶
发送报检数据;
34.⑷
联网报检平台,分两路:一路进入eciq系统,另一路接入接收回执步骤后返回用户报检。
35.本发明的第六技术解决方案是所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货物捆绑控制方法,其特殊之处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36.⑴
货主或代理人进行网上申报;
37.⑵
通过申报平台分别输入企业邮箱、企业指定手机、申报网页反馈货物申报号及回执;
38.⑶
企业邮箱转发运输公司并通过电子密钥登陆,经网上捆绑后返回申报平台;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
39.⑷
企业指定手机转发司机,经手机短信或pdf捆绑后返回申报平台;
40.⑸
再次通过申报平台分别输入运输公司邮箱、司机手机、申报网页实时反馈捆绑号及回执。
41.本发明的第七技术解决方案是所述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过境补登控制方法,其特殊之处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42.⑴
入境或出境货物绑定页面,输入境内车牌号;
43.⑵
系统判断是否已有记录,是,则经提示已存在绑定信息,点击过境补登后返回步骤
⑴
,否,则选择入境口岸;
44.⑶
系统判断是否空车申报,是,则点击空车绑定,否则进入下一步;
45.⑷
输入需要绑定的申报号,点击查询;
46.⑸
显示申报号简要信息,点击添加申报号;
47.⑹
系统判断是否继续绑定,是,则返回步骤
⑷
,否则进入下一步;
48.⑺
点击货物绑定。
4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50.本发明提出的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使得跨境车辆备案信息申报服务平台更好考虑海关发挥职能以及人员健康免疫相关的要求,以及形成在此新的申报
共享服务系统下如何出入境申报、联网报检交互控制方法与货物捆绑控制方法、过境补登控制方法。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集中对车辆、司机及健康证信息进行备案管理,接收数据交换系统从单一窗口平台获取的备案信息,并与各口岸监管区域的车辆备案信息进行数据共享,进而与其它车辆备案系统进行数据交换,达到车辆备案数据互联互通的目的。
51.一方面,有利于推进口岸跨境通关信息基础设施的共享共用,提升双边跨境通关安全的“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及客货车“一站式”通关水平。本发明可强化响应数字赋能、智慧监管、无感查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管理效能,实现精准管控。本发明可落实“提前备案、每次报告、实时查控”等方式加强改进通关管理,有效防范输入输出风险。
附图说明
52.图1是本发明系统模块框架图;
53.图2是本发明货物申报业务流程图;
54.图3是本发明系统模块框架图;
55.图4是本发明出境申报判断流程图;
56.图4是本发明出境申报判断流程图;
57.图5是本发明报检数据流程图;
58.图6是本发明出境申报判断流程图;
59.图7是本发明入境货物捆绑流程图;
60.图8是本发明出境货物捆绑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61.本发明下面将结合附图作进一步详述: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
62.请参阅附图所示,本发明设计并开发的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 实现货物申报、健康申报、携带物申报、报检申报、捆绑、车辆人员备案、车辆备案年审、车辆变更、司机管理、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健康证管理、办证员管理等功能。连接“单一窗口”,为运输公司、外贸企业、司机及其代理人提供车辆备案及年审,车辆及货物清单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申报,法检货物报检等功能,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报检流程查询等办理状态查询服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务等功能。
63.通过连接车辆备案系统,实现跨境车辆备案数据共享,实现跨境车辆备案数据及过境记录的实时交互。
64.请参阅图1所示,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包括:
65.㈠申报服务平台:
66.需实现出入境货物申报、健康申报、携带物申报、报检申报、捆绑(货物、公司、司机等)等功能。
67.㈡车辆备案管理系统:
68.需实现出入境车辆人员备案、车辆备案年审、车辆收费管理、车辆变更、司机管理、健康证管理、办证员管理等功能。
69.㈢数据共享交换系统:
70.需实现与其他车辆备案信息进行数据共享同步,达到一次备案后其备案信息可等
功能。
71.货物申报主体:货物申报主体包括:经口岸进出境货物的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收发货人、承运人及其代理人。
72.货物申报范围:经口岸进出境的所有进出境货物(包括赠品、展品、邮寄物等物品)。
73.入境申报:对于已进行电子报检或预报检的货物,输入电子报检号或通关单号并确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认,可以调出企业电子报检资料供申报人确认,货物信息不可以修改。
74.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对于没有报检号的,由申报人自行填写相关货物信息,申报内容包括: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收货人、货物名称、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编码、原产国、启运国家或地区、报关方式(清关、转关、集报、备案)、货值、数/重量及单位、入境口岸、是否有废旧物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品、是否带有植物性包装及铺垫材料、用途、贸易方式、其他需申报的事项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十四项内容。
75.请参阅图2所示,出境申报:
76.1)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选择报检类型:
77.2)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是否已出具通关单。可选择填写报检号、货物换证凭单号、电子凭条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号,如填写则导入货物信息,如无则需填写详细信息。
78.3)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申报内容:发货人、货物名称、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编码、产地、货值、数/重量及单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出境口岸、输往国家、生产单位、是否有废旧物品、是否带有植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物性包装及铺垫材料、用途、贸易方式、其他需申报的事项十四项内。
79.4)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提交生成申报号(生成规则:出
‘2’
+日期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6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8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流水号)。
80.5)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属于海关区逐批报检的货物,必须在辖区局完成检验检疫手续后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再办理货物申报。没有办理完检验检疫手续的,系统提示申报失败,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请办理完相关检验检疫手续再进行申报。
81.请参阅图3所示,申报主体填报的数据有改动必须要在车辆未出入境前凭帐号、密码登陆完成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修改,系统则生成新的申报号。车辆捆绑货物申报号之后,货物申报内容不能修改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解除绑定后可以修改申报内容。
82.货物申报回执:系统根据申报内容比对导引规则库,自动返回回执,回执可打印;经用户确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认同意后,系统可以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申报号码和申报回执给用户。
83.申报回执:包括内容:申报单位、申报日期、货物申报号(可多个)、货物名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称、数重量,温馨提示(1、货物是否需办理检验检疫手续;2、报检所需随附单据。)
84.2)健康申报:
85.司机在平台上录入的健康申报信息,相关信息由数据交换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并获取到本申报服务平台。申报服务平台需提供对应的健康申报数据写入接口。
86.主要数据项包括有:车辆检验编号、司机编号、申报人数、病人姓名、来自车辆备案
申报共享系统何地、患病情况(患病名称、患病时间、临床表现)、出入境原因、前往地等。
87.3)携带物申报:
88.工作人员进行携带物品的录入申报,并可进行单据打印处理。
89.数据项包括:携带物品名称(可以多个品名)、数量(件)、重量(公斤)、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原产地、用途、健康证明/免疫证明、审批情况、处理结果(退回、销毁、放行、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消毒处理、其他)、经办人、编号。
90.请参阅图4所示,报检申报:如果申报单中的货物信息本身是有特殊情况的(如:来自疫区),经过系统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判断后需要进行报检的则必须进行报检申报;
91.请参阅图5所示,报检主体:报检申报主体包括:经珠海口岸进出境货物的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收发货人、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承运人及其代理人。
92.报检货物范围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经珠海口岸进出境的所有进出境货物(包括赠品、展品、邮寄物等物品)。
93.5)捆绑:
94.货物捆绑:
95.运输公司可以通过本系统调出运输车辆车牌号信息,输入货物申报号完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成捆绑。
96.司机可使用移动智能设备发送短信进行捆绑。使用移动智能设备可直接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申报货物信息,无需捆绑。
97.对于空车,由运输公司直接从捆绑页面进行申报。捆绑页面设置“空车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申报”按钮。
98.系统提供接口用于接收货物申报数据。
99.请参阅图6所示,运输公司注册:运输公司需到指定的海关办理注册,运输公司首次登陆系统时,系统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给予默认系统账号,用于接收捆绑回执。
100.司机注册:司机需注册手机号码用于货物的捆绑申报。
101.运输公司捆绑:运输公司把货主提供的货物申报号及车牌号进行捆绑。系统生成捆绑号。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生成规则:
‘
k’+进
‘1’
+ 日期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6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8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流水号。
102.司机捆绑:司机可以通过注册的车辆手机号码编辑
“‘
k’+货物申报号码”发送到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海关指定的号码进行货物与运输工具的捆绑,空车申报发送
“‘
k’+
‘
kc
’”
。
103.捆绑回执:系统根据申报内容比对导引规则库、口岸医院体检数据库、车辆预存账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户,自动返回回执。设置“打印回执”按钮。系统自动发送捆绑回执至用户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邮箱;经司机同意,系统能够自动发送捆绑号码及捆绑回执到指定手机上。
104.捆绑回执包括内容:申报单位、申报日期、捆绑日期、货物申报号(可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多个)、捆绑号、车号、货物名称、数重量,温馨提示(如在此处判断健康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证到期时间,在到期前一个月内进行提示“健康证有效期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xxxx,请及时体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检”,预存费用剩余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xx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次以下提示“预存费用余次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xx车辆备案申报共享
系统次,请及时充值”。)
105.请参阅图7所示,入境货物绑定:
106.入境货物绑定信息由企业人员录入。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录入时,先检索车辆,确认车辆后,再检索申报号内容。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车辆检索条件:境内车号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显示的车辆信息有:车辆检验编号、境内车号、入境口岸【滚动选择】、公司名称、出入境类别、捆绑状态、已添加申报号。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申报货物检索条件:报检号、通关单号、申报号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通过报检号或通关单号直接绑定的货物要先提取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e-ciq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的报检信息在本系统内形成申报信息。检索出来显示的有:货物报检号、货物通关单号、货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物申报号、收货人、报关方式、贸易方式、入境口岸。
107.录入的入境货物绑定内容有:车辆检验编号、境内车号、公司名称、出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入境类型、捆绑状态、已添加的申报号。
108.进行货物绑定时,将货物与车辆捆绑,并生成申报号(规则:k+1(出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入境类型)+年月日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6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8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流水号)。
109.进行空车申报时,将车辆申报为空车过境并生成申报号(规则:k+ c(是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否空车)+1(出入境类型)+年月日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6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8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流水号)。
110.进行过境补登时,将车辆申报成已过境状态。
111.参阅图8所示,出境货物绑定:出境货物绑定信息由企业人员录入。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录入时,先检索车辆,确认车辆后,再检索申报号内容。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车辆检索条件:境内车号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显示的车辆信息有:车辆检验编号、境内车号、出境口岸【滚动选择】、公司名称、出入境类别、捆绑状态、已添加申报号。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申报号检索条件:申报号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显示的申报号信息有:货物申报号、收货人、起运国家、报关方式、贸易方式、出境口岸。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录入的出境货物绑定内容有:车辆检验编号、境内车号、公司名称、出入境类型、捆绑状态、已添加的申报号。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进行货物绑定时,将货物与车辆捆绑,并生成申报号(规则:k+2(出入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类型)+年月日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6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8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流水号)。
112.进行空车申报时,将车辆申报为空车过境并生成申报号(规则:k+ c(是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否空车)+2(出入境类型)+年月日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6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8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位流水号)。
113.进行过境补登时,将车辆申报成已过境状态。
114.车辆备案管理:车辆人员备案车辆申报共享系统;进出境货物的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收发货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首次申报货物及运载工具信息前,须按照要求完成备案,并获得备案号及系统账号。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已取得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号的企业或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号的企业,须凭备案登记号或注册登记号登陆系统。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备案时需填写公司信息,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地址、工商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经营范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海关车辆
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发送的信息)。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备案提交后,系统需给予用户一个电子邮箱,并自动发送待确认短信到备案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手机号上,当用户回复确认信息到平台后,备案成功,同时电子邮箱激活,申报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回执将会自动发送到用户的电子邮箱,如备案提交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72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小时仍未收到确认信息,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则将上述备案信息作废。经用户同意,申报号及申报回执也可直接发送到用户注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册的手机。
115.车辆备案年审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已备案的车辆需按照海关相关规定,进行年审。系统需提供相关车辆年审工作的管理功能。主要包括待年审车辆提醒、年审登记等,如年审不通过的,需记录不通过原因。
116.车辆收费管理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通过标准数据接口,采集专项业务等系统相关数据,根据海关的计费标准和规则,实现对一站式出入境客货车的计收费功能。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运输公司或司机到制定海关预存一定金额(可供司机选择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96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或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200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或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300次的车辆检疫及轮胎消毒费用)到指定账户,供车辆每次过境时扣取。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车辆过境时,系统即时监控车辆情况,记录过境信息,并进行自动扣费。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扣费成功后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过境时间、出入境标志、国内车牌、境外车牌、海关编号、过境口岸、是否成功扣费、扣费金额等。
117.车辆变更:车辆变更主要是对车辆基本资料进行修改,保存变更日志。
118.司机管理:建立专门的司机管理数据库,主要是对司机信息进行管理,包括新增司机、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修改司机信息、注销等功能。
119.健康证管理:健康证信息由海关人员录入。主要是对过境的司机健康证信息进行管理和维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护,包括增删改查等操作。
120.数据项包括:司机姓名、司机性别、司机身份证号、司机健康证号、健康证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发证日期、健康证有效日期、发证单位、机构代码、条码、国籍等。
121.办证员管理:用于管理办证员的基本资料,办证员与公司的关系,主要为检索办证员、新增办证员、修改办证员资料、修改办证员代表公司、删除办证员。
122.数据交换共享:车辆信息信息交换服务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本系统需要与珠海海关其他口岸、深圳海关以及质检总局的跨境车辆备案数据进行共享交换,达到一次备案多地共享的效果。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需实现车辆信息的即时同步,并能够兼容深圳海关及珠海海关的车辆信息备案数据结构。
123.司机信息交换服务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需实现与珠海海关其他口岸、深圳海关及质检总局的司机信息的即时同步,并能够兼容深圳海关及珠海海关的司机信息备案数据结构。
124.健康证信息交换服务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需实现与珠海海关其他口岸、深圳海关及质检总局的司机健康证信息的即时同步,并能够兼容深圳海关及珠海海关的司机健康证信息备案数据结构。
125.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发明权利要求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发明权利要求的涵盖范围。
技术特征:
1.一种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申报服务平台、车辆备案管理模块、数据共享交换模块;所述申报服务平台包括货物申报、健康申报、携带物申报、报检申报、货物捆绑;所述车辆备案管理模块包括车辆人员备案、车辆备案年审、车辆收费管理、车辆变更、司机管理、健康证管理、办证员管理;所述数据共享交换模块包括车辆信息交换、司机信息交换、健康证信息交换。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申报服务平台的货物申报包括运输工具申报,以及围绕运输工具申报的运输公司、车辆、司机备案,货物申报,ciq2000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计算机管理系统报检处理、检验检疫监管平台、总局eciq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网上申报系统主业务系统;货物申报包括货物申报主体、货物申报范围、入境申报、出境申报、货物申报回执;所述申报服务平台的健康申报包括司机在平台上录入的健康申报信息,相关信息由数据交换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并获取到本申报服务平台;申报服务平台需提供对应的健康申报数据写入接口;数据项包括有:车辆检验编号、司机编号、申报人数、病人姓名、来自何地、患病情况;所述申报服务平台的携带物申报包括工作人员进行携带物品的录入申报,并可进行单据打印处理;数据项包括:携带物品名称、数量、重量、原产地、用途、健康证明/免疫证明、审批情况、处理结、经办人、编号;所述申报服务平台的报检申报包括:如果申报单中的货物信息本身是有特殊情况的,经过系统判断后需要进行报检的则必须进行报检申报;所述申报服务平台的货物捆绑包括:运输公司可以通过本系统调出运输车辆车牌号信息,输入货物申报号完成捆绑;司机使用移动智能设备发送短信进行捆绑;使用移动智能设备可直接申报货物信息,无需捆绑;对于空车,由运输公司直接从捆绑页面进行申报;捆绑页面设置“空车申报”按钮;系统提供接口用于接收货物申报数据;货物捆绑还包括:运输公司注册、司机注册及捆绑、运输公司捆绑、入境货物绑定、出境货物绑定。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备案管理模块包括车辆人员备案、车辆备案年审、车辆收费管理、车辆变更、司机管理、健康证管理、办证员管理。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共享交换模块中的车辆信息信息交换包括本系统需要与xx海关其他口岸、yy 海关以及质检总局的跨境车辆备案数据进行共享交换,达到一次备案多地共享的效果;系统需实现车辆信息的即时同步,并能够兼容xx海关及yy海关的车辆信息备案数据结构;所述数据共享交换模块中的司机信息交换包括系统需实现与xx海关其他口岸、yy海关及质检总局的司机信息的即时同步,并兼容xx海关及yy海关的司机信息备案数据结构;所述数据共享交换模块中的健康证信息交换服务系统需实现与xx海关其他口岸、及yy海关及质检总局的司机健康证信息的即时同步,并兼容xx海关及yy海关的司机健康证信息备案数据结构。5.一种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入境申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⑴
入境申报;
⑵
判断是否有报检号,否,则填写申报项目;是,则系统直接调用报检信息;
⑶
系统返回申报号及回执,应检货物进海关查验场;非应检货物走非查验通道。
6.一种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出境申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⑴
出境申报;
⑵
判断是否有编码,否,则经非法检至反馈申报号并与运输工具捆绑;是,则进入下一步;
⑶
判断是否有通关单,否,则反馈申报号并与运输工具捆绑;是,则进入下一步;
⑷
判断是否有换证凭单功凭条,否,则反馈申报号并与运输工具捆绑;是,则进入下一步;
⑸
判断报关方式,集中办理,则反馈申报号并与运输工具捆绑;是,则进入下一步;
⑹
非集中办理,则申报失败,请先完成检验检疫手续再进行申报。7.一种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联网报检业务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⑴
无提单报检,录入报检信息后,提交;
⑵
有提单报检,系统调取数据,补录信息,提交;
⑶
保存报检信息;
⑷
联网报检数据库,同时进行接收回执、数据交互,进入eciq系统,申报核查模块。8.一种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报检业务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⑴
用户报检,分两路:一路经报检数据录入后进入下一步,另一路经提取数据步骤和补录其它信息步骤,进入下一步;
⑵
提取数据获取数据的路径:通过平台接入数据接口、保存数据、信息数据库;
⑶
发送报检数据;
⑷
联网报检平台,分两路:一路进入eciq系统,另一路接入接收回执步骤后返回用户报检。9.一种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货物捆绑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⑴
货主或代理人进行网上申报;
⑵
通过申报平台分别输入企业邮箱、企业指定手机、申报网页反馈货物申报号及回执;
⑶
企业邮箱转发运输公司并通过电子密钥登陆,经网上捆绑后返回申报平台;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
⑷
企业指定手机转发司机,经手机短信或pdf捆绑后返回申报平台;
⑸
再次通过申报平台分别输入运输公司邮箱、司机手机、申报网页实时反馈捆绑号及回执。10.一种跨境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过境补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⑴
入境或出境货物绑定页面,输入境内车牌号;
⑵
系统判断是否已有记录,是,则经提示已存在绑定信息,点击过境补登后返回步骤
⑴
,否,则选择入境口岸;
⑶
系统判断是否空车申报,是,则点击空车绑定,否则进入下一步;
⑷
输入需要绑定的申报号,点击查询;
⑸
显示申报号简要信息,点击添加申报号;
⑹
系统判断是否继续绑定,是,则返回步骤
⑷
,否则进入下一步;
⑺
点击货物绑定。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及交互方法。所述车辆备案申报共享系统,包括申报服务平台、车辆备案管理模块、数据共享交换模块;所述申报服务平台包括货物申报、健康申报、携带物申报、报检申报、货物捆绑;所述车辆备案管理模块包括车辆人员备案、车辆备案年审、车辆收费管理、车辆变更、司机管理、健康证管理、办证员管理;所述数据共享交换模块包括车辆信息交换、司机信息交换、健康证信息交换。健康证信息交换。健康证信息交换。
技术研发人员:吕洁印 颜小威 田汝峰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深圳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1.10.12
技术公布日:20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