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余压自动监测控制器的制作方法

专利查询2022-5-13  143



1.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余压自动监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消防余压自动监测控制器。


背景技术:

2.消防余压自动监测控制器是指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电气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如:导线温度、电流和漏电电流等,进行不间断的数据跟踪与统计分析,实时发现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即时向用电单位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指导用电单位开展治理,达到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的管理系统,是“科技兴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现有的监测控制器,通常设置有裸露的控制按钮,会使得监测控制器在报警的时候,工作人员紧急跑到监测控制器面前,手部搭在监测控制器上,可能会误按控制按钮,使得显示屏上显示的信息退出,影响了消防余压位置监测,不利于及时的进行维护抢修。


技术实现要素:

4.为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消防余压自动监测控制器,通过设置与连接滑块固定连接的遮盖板,在连接滑块沿着滑轨内的第一滑槽上下滑动的过程中,使得连接滑块在与弹簧之间的连接下,带动弹簧的伸缩运动,从而方便了对于控制按钮的保护,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在紧急施救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对于控制按钮进行触碰,造成信息删除,影响救援地点的监测的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消防余压自动监测控制器,包括监测控制器主体、控制按钮和透气孔,所述控制按钮位于监测控制器主体的前端外表面,所述透气孔位于监测控制器主体的两端外表面,所述控制按钮的两端设有滑轨,所述滑轨的内端设有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槽的内端设有第一滑杆,所述第一滑杆的外端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下端设有滑筒,所述滑筒的外端设有连接滑块,所述连接滑块的外端设有遮盖板。
6.进一步地,所述滑轨的数量设置为两组,两组所述滑轨的中央与第一滑槽之间贯穿连接,所述第一滑槽的高度小于滑轨的高度,所述第一滑槽的数量设置为两组,所述第一滑杆的上下两端分别与第一滑槽的上下两端内表面之间固定连接。
7.进一步地,所述弹簧包裹在第一滑杆的外端,所述弹簧的下端外表面固定连接在滑筒的上端外表面,所述弹簧的上端外表面固定连接在第一滑槽的上端内表面。
8.进一步地,所述滑筒内嵌在连接滑块的中央内端,所述连接滑块的外端与遮盖板之间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滑块位于遮盖板的中央后表面。
9.进一步地,所述透气孔的内端设有转轴座,所述转轴座的内端设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杆的外端设有散热板,所述散热板的中央设有贯穿孔,所述贯穿孔的两端设有第二滑槽,所述第二滑槽的内端设有第二滑杆,所述第二滑杆的中央设有电动推杆。
10.进一步地,所述转轴座的数量设置为两组,两组所述转轴座分别固定安装在透气
孔的两端上表面,所述转轴座之间通过转动杆活动连接,所述转动杆贯穿散热板的两端外表面,所述散热板的截面大小大于透气孔的截面大小。
11.进一步地,所述散热板和透气孔的数量均设置为五组,所述贯穿孔贯穿于散热板的中央外表面,且第二滑槽与贯穿孔之间相互贯穿,所述贯穿孔的数量等于散热板的数量,所述第二滑杆沿着第二滑槽上下滑动,所述第二滑杆与电动推杆的移动端外表面固定连接。
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
13.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滑轨、第一滑槽、第一滑杆、弹簧、滑筒、连接滑块与遮盖板,通过遮盖板在连接滑块的带动下,通过位于连接滑块内的滑筒,在第一滑杆的限定下,使得遮盖板通过连接滑块内的滑筒沿着第一滑杆上下滑动,在连接滑块上下滑动的过程中,使得弹簧在第一滑杆的外端伸缩,方便了在遮盖板滑动到最下端之后,可以使得遮盖板在弹簧的作用下,通过连接滑块向上及时回弹,从而方便了对于控制按钮的保护,避免在紧急施救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对于控制按钮进行触碰,造成信息删除。
14.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转轴座、转动杆、散热板、贯穿孔、第二滑槽、第二滑杆与电动推杆,通过电动推杆带动第二滑杆在散热板内与贯穿孔连接的第二滑槽上上下滑动,带动散热板沿着转动杆在转动座的支撑下转动,从而方便了透气孔的开合,增大了监测控制器主体内部与外部空气的对流。
附图说明
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伸获得其它的实施附图。
16.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滑轨剖面结构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图2局部前视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散热板局部剖面结构图;
21.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图4右视图;
22.图中:1、监测控制器主体;2、控制按钮;3、滑轨;4、第一滑槽;5、第一滑杆;6、弹簧;7、滑筒;8、连接滑块;9、遮盖板;10、透气孔;11、转轴座;12、转动杆;13、散热板;14、贯穿孔;15、第二滑槽;16、第二滑杆;17、电动推杆。
具体实施方式
23.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
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4.参照说明书附图1-3,该实施例的消防余压自动监测控制器,包括监测控制器主体1、控制按钮2和透气孔10,所述控制按钮2位于监测控制器主体1的前端外表面,所述透气孔10位于监测控制器主体1的两端外表面,所述控制按钮2的两端设有滑轨3,所述滑轨3的内端设有第一滑槽4,所述第一滑槽4的内端设有第一滑杆5,所述第一滑杆5的外端设有弹簧6,所述弹簧6的下端设有滑筒7,所述滑筒7的外端设有连接滑块8,所述连接滑块8的外端设有遮盖板9。
25.所述滑轨3的数量设置为两组,两组所述滑轨3的中央与第一滑槽4之间贯穿连接,所述第一滑槽4的高度小于滑轨3的高度,所述第一滑槽4的数量设置为两组,所述第一滑杆5的上下两端分别与第一滑槽4的上下两端内表面之间固定连接,通过设置有第一滑杆5,方便了对于滑筒7的上下滑动。
26.所述弹簧6包裹在第一滑杆5的外端,所述弹簧6的下端外表面固定连接在滑筒7的上端外表面,所述弹簧6的上端外表面固定连接在第一滑槽4的上端内表面,通过设置有滑筒7,方便了带动弹簧6的回弹和伸展。
27.所述滑筒7内嵌在连接滑块8的中央内端,所述连接滑块8的外端与遮盖板9之间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滑块8位于遮盖板9的中央后表面,通过设置有连接滑块8,方便了对于遮盖板9的滑动。
28.实施场景具体为: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当需要对于监测控制器主体1报警响动的时候,为了避免工作人员在听到报警的时候,紧急迅速的跑到监测控制器主体1前端,手部不小心按动到控制按钮2的按键将显示屏上显示的报警信息进行清除或者退出,对消防抢救产生影响,通过位于连接滑块8内的滑筒,在第一滑杆5的限定下,使得遮盖板9上下滑动,在连接滑块8上下滑动的过程中,使得弹簧6在第一滑杆5的外端伸缩,方便了在遮盖板9滑动到最下端之后,可以使得遮盖板9在弹簧6的作用下,通过连接滑块8向上及时回弹,从而方便了对于控制按钮2的保护,避免在紧急施救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对于控制按钮2进行触碰,造成信息删除,该实施方式具体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工作人员在听到报警的时候,紧急迅速的跑到监测控制器主体1前端,手部不小心按动控制按钮2的按键将显示屏上显示的报警信息进行清除或者退出,对消防抢救产生影响的问题。
29.参照说明书附图4-5,该实施例的消防余压自动监测控制器,所述透气孔10的内端设有转轴座11,所述转轴座11的内端设有转动杆12,所述转动杆12的外端设有散热板13,所述散热板13的中央设有贯穿孔14,所述贯穿孔14的两端设有第二滑槽15,所述第二滑槽15的内端设有第二滑杆16,所述第二滑杆16的中央设有电动推杆17。
30.所述转轴座11的数量设置为两组,两组所述转轴座11分别固定安装在透气孔10的两端上表面,所述转轴座11之间通过转动杆12活动连接,所述转动杆12贯穿散热板13的两端外表面,所述散热板13的截面大小大于透气孔10的截面大小,通过设置有转动杆12,方便了对于散热板13的转动。
31.所述散热板13和透气孔10的数量均设置为五组,所述贯穿孔14贯穿于散热板13的
中央外表面,且第二滑槽15与贯穿孔14之间相互贯穿,所述贯穿孔14的数量等于散热板13的数量,所述第二滑杆16沿着第二滑槽15上下滑动,所述第二滑杆16与电动推杆17的移动端外表面固定连接,通过设置有第二滑杆16,方便了对于散热板13转动的时候,保持电动推杆17的垂直稳定。
32.实施场景具体为: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由于监测控制器主体1放置在中控室内,当需要对于监测控制器主体1进行高效散热的时候,通过电动推杆17带动第二滑杆16在散热板13内与贯穿孔14连接的第二滑槽15上上下滑动,带动散热板13沿着转动杆12在转动座的支撑下转动,从而方便了透气孔10的开合,增大了监测控制器主体1内部与外部空气的对流,该实施方式具体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监测控制器主体1的散热不全面,影响监测控制器主体1监测消防余压的准确性的问题。
33.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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