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整体涉及电子设备,并且更具体地涉及诸如头戴式设备的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1、电子设备诸如头戴式设备可具有显示器以用于显示图像。显示器可被容纳在头戴式支撑结构中。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头戴式设备,其可具有头戴式外壳。该头戴式外壳可具有显示器,当由用户佩戴该头戴式外壳时,这些显示器为该用户显示图像。多个头带可在突出的柱体处可移除地联接到头戴式设备外壳。当用户佩戴头戴式设备时,头带可帮助将头戴式外壳保持抵靠用户的面部。当需要时,头带可被移除并且用不同的头带替换。
2、该头戴式设备可具有外壳结构,诸如具有突出的柱体的细长外壳构件。第一头带(例如,头后带)可具有条带,该条带具有被配置成接纳柱体的开口。可提供可释放闩锁以允许该头带与该外壳之间的选择性接合和脱离。
3、第二头带(例如,架空带)可以在外壳构件和第一头带之间联接到柱体。另选地,第一头带可以围绕柱体,并且第二头带可以通过第一头带中的开口联接到柱体。例如,第二头带可以使用附加柱体、磁体、扭锁系统附接到柱体,或者可以在柱体和第一头带之间,从而固定到构件。
4、毛发防护件可以结合在第一头带和第二头带之间,以防止用户的毛发进入第一头带和第二头带之间的间隙。毛发防护件可以具有与第一头带和/或第二头带的曲率匹配的曲率。
5、一个或多个保持器环可以结合到头带中。保持器环可以联接到头带的多个部分并且可以维持头带的各部分相对于彼此的位置。例如,保持器环可以与头带中的边撑织带整体形成。
6、头带可以包括由织带围绕的织造织物部分。织带可以在织造织物部分的边缘处具有圆角,并且织带在肉眼看起来可以是无缝的。
7、一个或多个钩和环紧固件可联接到头带的各部分,以允许对头带进行调节并且在头带已经被调节之后维持头带的位置。拉片可联接到头带的与钩和环紧固件相对的表面以允许调节。
1.一种能够与头戴式设备一起操作的头带系统,所述头带系统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柱体是第一柱体,并且所述第二头带包括被配置成附接到所述第一柱体的第二柱体,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柱体还被配置成与所述第一柱体一起被接纳在所述第一头带中的开口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柱体包括第一磁体,所述第二头带包括第二磁体,并且所述第二头带被配置成磁性地附接到所述柱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第二头带被配置成夹持到所述头戴式设备外壳结构上,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头带的一部分被配置成围绕所述柱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柱体包括附加开口,所述第二头带包括突出部分,并且所述第二头带被配置成在所述突出部分被插入所述附加开口中的情况下被附接到所述头戴式设备。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柱体包括第一磁体,所述突出部分包括第二磁体,并且所述突出部分被配置成磁性地附接到所述柱体。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柱体中的开口和所述突出部分形成被配置成将所述第二头带联接到所述柱体的扭锁系统。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突出部分包括附加闩锁,所述附加闩锁被配置成附接到所述柱体中的开口内的凹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开口是第一开口,所述第二头带包括比所述第一开口大的第二开口,并且所述柱体被配置成穿过所述第二开口以将所述第二头带附接在所述第一头带与所述头戴式设备外壳结构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头戴式设备外壳结构还包括销,所述第二头带包括附加开口,并且所述销被配置成被接纳在所述附加开口中。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头戴式设备外壳结构还包括可压缩垫圈,并且所述第二头带被配置成在所述第二头带联接到所述头戴式设备外壳结构的情况下接触所述可压缩垫圈。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柱体包括可延伸磁体,所述第二头带包括具有固定磁体的附加开口,并且所述固定磁体被配置成将所述可延伸磁体吸引到所述附加开口中以将所述第二头带附接到所述头戴式设备。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带系统,所述头带系统还包括: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头带系统,其中所述毛发防护件还包括附加柱体,所述附加柱体被配置成联接到所述第二头带和所述头戴式设备外壳结构的柱体。
15.一种能够与第一头带和第二头带一起操作的头戴式设备,所述头戴式设备包括:
16.一种能够与头戴式设备外壳一起操作的头戴式设备头带系统,其中所述头戴式设备外壳具有第一突出部分和第二突出部分,其中所述头戴式设备头带系统包括: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头带系统,还包括: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头带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头带包括条带,所述条带包括由织带围绕的织造织物部分,所述织带在所述织造织物部分的边缘处具有圆角,所述织带具有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并且所述织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在肉眼不可见的接缝处相遇。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头带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头带包括第一边撑部分和第二边撑部分,其中所述第一边撑部分包括第一毛发防护件、在所述第一毛发防护件的第一侧上的所述第一开口以及在所述第一毛发防护件的相对的第二侧上的第一柱体,其中所述第二边撑部分包括第二毛发防护件、在所述第二毛发防护件的第一侧上的所述第二开口以及在所述第二毛发防护件的相对的第二侧上的第二柱体,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头带被配置成附接到所述第一柱体和所述第二柱体。
2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头戴式设备头带系统,其中所述第一头带包括具有呈整体结构的边撑织带和保持器环的边撑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