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涉及智能移动终端的充电领域,尤其涉及充电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1、随着智能终端的性能的不断提升,智能终端的耗电量不断增大,电池容量也不断的增大,智能终端对快速充电的需求不断提升,近年来各家终端厂商均开发了自己的快充协议。
2、目前,各家终端厂商开发的快充协议为基于d+/d-(data+/data-)通道通信的快充协议。
3、但由于usb2.0数据传输的过程也是基于d+/d-(data+/data-)通道通信的充电协议实现的,基于d+/d-(data+/data-)通道通信的充电协议无法兼容快速充电和usb2.0数据传输,因此,影响用户快速充电和usb2.0数据传输场景的使用体验。
技术实现思路
1、为克服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开提供一种充电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2、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充电方法,包括:在供电设备与待充电设备连接的情况下,通过单线通道发送第一信号至所述待充电设备,所述第一信号用于表征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目标充电协议;通过所述单线通道接收所述待充电设备发送的第二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待充电设备在确定支持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时对所述第一信号进行响应的信号;响应于接收到所述第二信号,确定所述待充电设备支持所述目标充电协议,基于所述目标充电协议,对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
3、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通过单线通道发送第一信号至所述待充电设备,包括:在第一时长内,通过单线通道发送第一信号至所述待充电设备。
4、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通过所述单线通道接收所述待充电设备发送的第二信号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在发送所述第一信号之后,等待第二时长。
5、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充电协议为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所述第二时长基于通信时长确定,所述通信时长为所述供电设备与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通信并触发所述待充电设备发送所述第二信号的时长。
6、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充电协议包括第一充电协议和第二充电协议,所述第一充电协议为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所述第二充电协议为不同于第一充电协议的其他充电协议;所述第二时长基于所述供电设备发送第三信号的时长确定,所述第三信号用于表征所述第二充电协议。
7、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第二时长内,通过所述单线通道发送所述第三信号至所述待充电设备。
8、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响应于接收到第四信号,基于所述第二充电协议,对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所述第四信号为对所述第三信号进行响应的信号。
9、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其他充电协议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功率传输pd协议、功率传输pd私有协议。
10、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若在第三时长内,未接收到所述第二信号,则重新发送所述第一信号;所述第三时长为发送所述第一信号之后的设定时长。
11、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信号为方波信号。
12、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通过单线通道发送第一信号,包括:拉高所述单线通道的电平至第一电平,重复n次,形成第一信号,并发送所述第一信号,所述n为正整数。
13、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供电设备基于所述目标充电协议,对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时所使用的电平信号。
14、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信号通过拉高所述单线通道的电平至第二电平并保持形成的信号。
15、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单线通道为cc通道。
16、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充电方法,包括:接收第一信号,所述第一信号由供电设备被触发为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时通过单线通道发送,所述第一信号用于表征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目标充电协议;响应于所述待充电设备支持所述目标充电协议,通过所述单线通道向所述供电设备发送第二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待充电设备在确定支持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时对所述第一信号进行响应的信号;基于所述目标充电协议,进行充电。
17、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接收到所述第一信号之后,在第二时长内,通过所述单线通道接收所述供电设备发送的第三信号,所述第三信号用于表征第二充电协议;所述第二充电协议为不同于第一充电协议的其他充电协议,所述第一充电协议为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充电协议包括所述第一充电协议和所述第二充电协议。
18、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响应于接收到所述第三信号,确定所述第一充电协议和所述第二充电协议的优先级;若所述第二充电协议的优先级高于所述第一充电协议的优先级,发送第四信号,所述第四信号为所述待充电设备在确定支持所述第二充电协议时,对所述第三信号进行响应的信号。
19、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发送第二信号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确定所述第一充电协议的优先级高于所述第二充电协议的优先级。
20、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其他充电协议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功率传输pd协议、功率传输pd私有协议。
21、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重新接收所述第一信号。
22、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信号为方波信号。
23、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信号通过拉高所述单线通道的电平至第一电平,重复n次形成,所述n为正整数。
24、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供电设备基于所述目标充电协议,对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时所使用的电平信号。
25、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通过所述单线通道向所述供电设备发送第二信号,包括:拉高所述单线通道的电平至第二电平并保持,形成第二信号,并发送所述第二信号。
26、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单线通道为cc通道。
27、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充电装置,包括:发送单元,用于在供电设备与待充电设备连接的情况下,通过单线通道发送第一信号至所述待充电设备,所述第一信号用于表征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目标充电协议;接收单元,用于通过所述单线通道接收所述待充电设备发送的第二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待充电设备在确定支持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时对所述第一信号进行响应的信号;处理单元,用于响应于接收到所述第二信号,确定所述待充电设备支持所述目标充电协议,基于所述目标充电协议,对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
28、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发送单元采用如下方式通过单线通道发送第一信号至所述待充电设备:在第一时长内,通过单线通道发送第一信号至所述待充电设备。
29、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通过所述单线通道接收所述待充电设备发送的第二信号之前,所述处理单元用于:在发送所述第一信号之后,等待第二时长。
30、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充电协议为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所述第二时长基于通信时长确定,所述通信时长为所述供电设备与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通信并触发所述待充电设备发送所述第二信号的时长。
31、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充电协议包括第一充电协议和第二充电协议,所述第一充电协议为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所述第二充电协议为不同于第一充电协议的其他充电协议;所述第二时长基于所述供电设备发送第三信号的时长确定,所述第三信号用于表征所述第二充电协议。
32、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发送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二时长内,通过所述单线通道发送所述第三信号至所述待充电设备。
33、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处理单元用于:响应于接收到第四信号,基于所述第二充电协议,对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所述第四信号为对所述第三信号进行响应的信号。
34、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其他充电协议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功率传输pd协议、功率传输pd私有协议。
35、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发送单元还用于:若在第三时长内,未接收到所述第二信号,则重新发送所述第一信号;所述第三时长为发送所述第一信号之后的设定时长。
36、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信号为方波信号。
37、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发送单元采用如下方式通过单线通道发送第一信号:拉高所述单线通道的电平至第一电平,重复n次,形成第一信号,并发送所述第一信号,所述n为正整数。
38、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供电设备基于所述目标充电协议,对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时所使用的电平信号。
39、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信号通过拉高所述单线通道的电平至第二电平并保持形成的信号。
40、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单线通道为cc通道。
41、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种充电装置,包括: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第一信号,所述第一信号由供电设备被触发为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时通过单线通道发送,所述第一信号用于表征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目标充电协议;发送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待充电设备支持所述目标充电协议,通过所述单线通道向所述供电设备发送第二信号,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待充电设备在确定支持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时对所述第一信号进行响应的信号;处理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目标充电协议,进行充电。
42、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接收单元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第一信号之后,在第二时长内,通过所述单线通道接收所述供电设备发送的第三信号,所述第三信号用于表征第二充电协议;所述第二充电协议为不同于第一充电协议的其他充电协议,所述第一充电协议为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充电协议包括所述第一充电协议和所述第二充电协议。
43、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装置包括:响应于接收到所述第三信号,所述处理单元,用于确定所述第一充电协议和所述第二充电协议的优先级;若所述第二充电协议的优先级高于所述第一充电协议的优先级,所述发送单元,用于发送第四信号,所述第四信号为所述待充电设备在确定支持所述第二充电协议时,对所述第三信号进行响应的信号。
44、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发送第二信号之前,所述处理单元用于:确定所述第一充电协议的优先级高于所述第二充电协议的优先级。
45、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其他充电协议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功率传输pd协议、功率传输pd私有协议。
46、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接收单元用于:重新接收所述第一信号。
47、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信号为方波信号。
48、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信号通过拉高所述单线通道的电平至第一电平,重复n次形成,所述n为正整数。
49、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供电设备基于所述目标充电协议,对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时所使用的电平信号。
50、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发送单元采用如下方式通过所述单线通道向所述供电设备发送第二信号:拉高所述单线通道的电平至第二电平并保持,形成第二信号,并发送所述第二信号。
51、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单线通道为cc通道。
52、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五方面,提供一种充电装置,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执行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任意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充电方法。
53、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六方面,提供一种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指令,当所述存储介质中的指令由供电设备或待充电设备的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终端能够执行前述任意一项所述的充电方法。
54、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通过供电设备被触发为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时,供电设备与待充电设备之间的信号传输可通过单线通道实现接收或发送,减少通信所需通道,便于节省线材;而且通过本公开的目标充电协议,能够实现单线通道快速充电的同时,还可以进行基于d+/d-(data+/data-)通道通信的充电协议实现的usb2.0数据传输,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55、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
1.一种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单线通道发送第一信号至所述待充电设备,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所述单线通道接收所述待充电设备发送的第二信号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充电协议为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所述第二时长基于通信时长确定,所述通信时长为所述供电设备与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通信并触发所述待充电设备发送所述第二信号的时长。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设备支持的充电协议包括第一充电协议和第二充电协议,所述第一充电协议为所述目标充电协议,所述第二充电协议为不同于第一充电协议的其他充电协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他充电协议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功率传输pd协议、功率传输pd私有协议。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号为方波信号。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单线通道发送第一信号,包括: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供电设备基于所述目标充电协议,对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时所使用的电平信号。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信号通过拉高所述单线通道的电平至第二电平并保持形成的信号。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单线通道为cc通道。
15.一种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第二信号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19.根据权利要求16至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他充电协议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功率传输pd协议、功率传输pd私有协议。
20.根据权利要求15至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21.根据权利要求15至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号为方波信号。
22.根据权利要求15至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号通过拉高所述单线通道的电平至第一电平,重复n次形成,所述n为正整数。
23.根据权利要求15至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信号为所述供电设备基于所述目标充电协议,对所述待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时所使用的电平信号。
24.根据权利要求15至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所述单线通道向所述供电设备发送第二信号,包括:
25.根据权利要求15至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单线通道为cc通道。
26.一种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7.一种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8.一种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9.一种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指令,当所述存储介质中的指令由供电设备或待充电设备的处理器执行时,使得终端能够执行权利要求1-2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充电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