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技术领域,涉及一种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
背景技术:
2.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设置在汽车内,使用者将手机放置在无线充电器上即可实现充电。
3.现有的充电器通常通过紧固件或者紧配合的方式将其连接在汽车上,这种连接方式虽然连接牢固,但是装卸繁琐。
4.而且,不同的使用者放置手机的位置均不同,位置固定的充电器导致不能满足不同使用者放置手机的需求,其适用性还比较差。
5.中国专利其公开号cn205791602u公开了一种用于无线充电器的外壳及无线充电器,用于无线充电器的外壳包括底座和无线充电平台以及底座与无线充电平台的衔接部。底座上设有用于安设usb充电接口的开口以及用于外部电源接入的电源插槽,底座与无线充电平台之间设有散热间隙,仅通过衔接部连接。无线充电器包括用于无线充电器的外壳、电压变换模块、usb充电模块、电源转换模块以及发射线圈。
6.电压变换模块置于外壳的底座内,电源转换模块置于外壳的底座或无线充电平台内,发射线圈置于外壳的无线充电平台内,电源转换模块与发射线圈电性连接。上述专利发射线圈与其他模块在结构上的分离,达到了良好散热效果。
7.但是,它是直接放置在台面处的,当其在汽车中使用时由得不到固定,可能会位移,导致其稳定性比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8.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装卸方便以及适用性高的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
9.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
10.一种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包括用于放置手机并对其无线充电的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定位柱和圆筒状的连接筒,上述定位柱用于固连在汽车的车体上,上述连接筒上端封闭且下端开口,上述本体下部具有呈杆状的连杆,上述连杆穿设在连接筒上端且在两者之间具有阻尼连接结构,上述连接筒下端套在定位柱上且两者紧配合连接。
11.本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创造性的使本体通过阻尼连接结构与连接筒稳定连接,连接筒套在定位柱上且两者紧配合连接,定位柱固连在汽车的车体上。
12.可以看出,连接筒下端与定位柱稳定固连。本体与连接筒上端轴向固连,但是,本体能相对于连接筒转动。
13.手机放置在本体上后,通过本体内的对应无线充电模块对手机稳定充电。不同的使用者由于手机的放置位置不同,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施加外力转动本体,保证手机能稳定放置。
14.阻尼连接结构有两个作用:
15.其一、保证本体稳定的轴向固连在连接筒上部;
16.其二、保证本体转动过程中具有适当阻力,避免本体在不收外力作用时也产生转动。
17.同时,施加外力拉动连接筒后,能使连接筒与定位柱分离,其装卸显得还比较方便。
18.在上述的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中,所述阻尼连接结构包括接触筒和锁紧螺母,上述接触筒套在连杆上,上述锁紧螺母螺纹连接在连杆上且接触筒被紧压在连接筒和锁紧螺母之间。
19.接触筒被紧压在锁紧螺母与连接筒之间,由于锁紧螺母螺纹连接在连杆下端处,这样的结构保证本体与连接筒之间具有适当阻力,本体在施加外力后才能稳定转动。
20.在上述的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中,所述接触筒包括呈圆筒状的筒体和位于筒体上端若干倾斜的弹片,筒体下端抵靠在锁紧螺母上,弹片位于筒体上端且弹片抵靠在连接筒内的上部处。
21.弹片抵靠在接触筒上后,能使弹片与接触筒之间保持适当阻力。
22.由于倾斜的弹片在自身弹力作用下具有抵靠在连接筒上的趋势,这样的结构能使本体与连接筒保持稳定接触,本体转动过程中本体与连接筒之间具有适当阻力。
23.在上述的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中,上述弹片周向均布的设置在筒体上端。
24.多个周向均布的弹片能提高接触筒与连接筒的连接稳定性。
25.在上述的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中,所述筒体与弹片为一体式结构且为塑料材料。
26.在上述的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中,所述弹片的倾斜角度为30—45度。
27.在上述的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中,所述连接筒下端口处具有平滑过渡的导入部。
28.在上述的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中,所述导入部为连接筒下端口处的倒角。
29.导入部的设置能使连接筒稳定顺畅的扣合在定位柱上。
30.在上述的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中,所述连接筒内侧具有环形凹入的连接槽,所述连接筒内连接有柔性的连接套,上述连接套被紧压在定位柱与连接筒之间。
31.在上述的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中,所述连接套为橡胶材料且连接套内侧伸出连接筒内侧。
32.橡胶材料的连接套能保证连接筒与定位柱稳定的紧配合连接。
3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由于能快速且
方便将无线充电器连接在汽车的车体上,因此其装卸方便。
34.同时,用于放置手机并对其充电的本体与连接筒轴向固连,施加外力后能使本体适当转动,从而保证手机能方便的放置在本体上,其适用性还比较高。
35.另外,本体与连接筒之间具有阻尼连接结构,在该结构的作用下能使本体与连接筒之间保持适当阻力,避免在不受力时本体也产生转动,其稳定性还比较高。
附图说明
36.图1是本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37.图2是本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38.图3是本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中接触筒的结构示意图。
39.图中,1、本体;2、定位柱;3、连接筒;3a、导入部;3b、连接槽;4、连杆;5、接触筒;5a、筒体;5b、弹片;6、锁紧螺母;7、连接套;8、手机。
具体实施方式
40.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41.需要说明的是,当组件被称为“装设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直接装设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固定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固定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
42.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或/及”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43.如图1和图2和图3所示,本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包括用于放置手机并对其无线充电的本体1。
44.本体1内部具有用于对手机进行无线充电的无线充电模块,由于无线充电模块为现有技术,并且本专利申请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无线充电器的壳体与汽车稳定连接。因此,无线充电模块的具体技术方案在本实施例中不再赘述。
45.本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还包括定位柱2和圆筒状的连接筒3,上述定位柱2用于固连在汽车的车体1上,上述连接筒3上端封闭且下端开口,上述本体1下部具有呈杆状的连杆4,上述连杆4穿设在连接筒3上端且在两者之间具有阻尼连接结构,上述连接筒3下端套在定位柱2上且两者紧配合连接。
46.所述阻尼连接结构包括接触筒5和锁紧螺母6,上述接触筒5套在连杆4上,上述锁紧螺母6螺纹连接在连杆4上且接触筒5被紧压在连接筒3和锁紧螺母6之间。
47.所述接触筒3包括呈圆筒状的筒体5a和位于筒体5a上端若干倾斜的弹片5b,筒体5a下端抵靠在锁紧螺母6上,弹片5b位于筒体5a上端且弹片5b抵靠在连接筒3内的上部处。
48.上述弹片5b周向均布的设置在筒体5a上端。
49.所述筒体5a与弹片5b为一体式结构且为塑料材料。
50.所述弹片5b的倾斜角度为30—45度。
51.所述连接筒3下端口处具有平滑过渡的导入部3a。
52.所述导入部3a为连接筒3下端口处的倒角。
53.所述连接筒3内侧具有环形凹入的连接槽3b,所述连接筒3内连接有柔性的连接套7,上述连接套7被紧压在定位柱2与连接筒3之间。
54.所述连接套7为橡胶材料且连接套7内侧伸出连接筒3内侧。
55.本采用防反编译加密技术无线充电器的连接外壳创造性的使本体通过阻尼连接结构与连接筒稳定连接,连接筒套在定位柱上且两者紧配合连接,定位柱固连在汽车的车体上。
56.在连接套的作用下,连接筒下端与定位柱稳定固连。
57.在接触筒和锁紧螺母的作用下,本体与连接筒上端轴向固连,但是,本体能相对于连接筒转动。
58.手机放置在本体上后,通过本体内的对应无线充电模块对手机稳定充电。不同的使用者由于手机的放置位置不同,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施加外力转动本体,保证手机能稳定放置。
59.阻尼连接结构有两个作用:
60.其一、保证本体稳定的轴向固连在连接筒上部;
61.其二、保证本体转动过程中具有适当阻力,避免本体在不收外力作用时也产生转动。
62.施加外力拉动连接筒后,能使连接筒与定位柱分离。
63.反之,施加外力将连接筒套在定位柱上后,即快速的完成安装。本连接外壳装卸不仅方便而且还比较快速。
64.以上所述实施方式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65.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方式仅是用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实施方式所作的适当改变和变化都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