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墙体材料生产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墙体材料生产用混料装置。
背景技术:
2.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节省大量的生产成本,目前部分的墙体材料混料装置存在没有对墙体材料进行充分搅拌的问题,导致墙体材料投入使用时出现裂缝的情况,其中部分的装置无法拆卸,不便于对其内部进行清洗养护,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装置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提供一种墙体材料生产用混料装置,能够解决混料不均匀和不便于清洗养护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墙体材料生产用混料装置,包括混料箱和辅助机构,所述混料箱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出料管,混料箱上设置有混料箱盖,混料箱盖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进料口,墙体材料的原料通过进料口进入,混料箱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板;
5.所述辅助机构包括推动机构和搅拌机构,推动机构驱使搅拌机构进行转动。
6.优选的,所述推动机构包括双轴电机、转动杆、伞型齿轮和推动杆,混料箱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双轴电机,双轴电机一端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固定连接有转动杆,转动杆的一端固定套设有伞型齿轮,推动杆的一端延伸至混料箱的一侧并固定套设有伞型齿轮,位于转动杆一端的伞型齿轮与位于推动杆一端的伞型齿轮相啮合,推动杆转动安装于混料箱的相邻侧壁并固定套设有螺纹刀片,双轴电机带动转动杆转动,转动杆带动两组相啮合的伞型齿轮转动,伞型齿轮带动推动杆转动。
7.优选的,所述搅拌机构包括第一转动柱、第一方杆、圆块、皮带轮、第二方杆、第二转动柱和搅拌叶,双轴电机另一端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有第一转动柱,第一转动柱的一端贯穿固定板并开设有第一方形槽,第一方形槽内卡接安装有第一方杆,第一方杆的一端固定套设有圆块,圆块的外壁固定套设有皮带轮,第二方杆的一端固定套设有圆块,圆块的外壁固定套设有皮带轮,位于第一方杆上的皮带轮与位于第二方杆上的皮带轮均套设有皮带,两组皮带轮通过皮带传动连接,第二转动柱的一端穿过混料箱盖的顶部并开设有第二方形槽,第二方杆的另一端与第二方形槽卡接安装,第二转动柱的另一端外壁上固定连接有四个搅拌叶,控制双轴电机启动,双轴电机带动第一转动柱转动,第一转动柱带动第一方杆转动,第一方杆带动通过皮带轮相连接的圆块和皮带轮转动,皮带轮带动第二方杆转动,第二方杆带动第二转动柱转动,第二转动柱带动搅拌叶在混料箱内进行搅拌。
8.优选的,所述两组圆块分别开设有与第一方杆和第二方杆的外壁相贴合的方形口。
9.优选的,所述混料箱盖的底部开设有两组卡槽,混料箱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两组卡块,卡块卡接安装于卡槽内,混料箱盖与混料箱卡接安装,混料箱盖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把手。
10.优选的,所述出料管的一端螺纹连接有旋钮盖,通过出料管将搅拌好的原料排出。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2.(1)、该墙体材料生产用混料装置,通过双轴电机、转动杆、伞型齿轮和推动杆的配合使用,一方面能够对搅拌之后的墙体材料进行推动,防止墙体材料的原料大量堆积在装置底部,出现下料停顿的现象,进而加快下料的速度,另一方面对墙体材料进行二次搅拌,使得墙体材料的原料搅拌的更加均匀,避免使用时出现由于搅拌不均匀而导致的墙体开裂的现象。
13.(2)、该墙体材料生产用混料装置,通过第一转动柱、第一方杆、圆块、皮带轮、第二方杆、第二转动柱和搅拌叶的配合使用,能够对混料箱内的墙体材料的原料进行搅拌,使其在混料箱内搅拌的更加均匀,同时其卡接设置方便对第二方杆和第二转动柱,第一转动柱和第一方杆进行拆卸,能够对装置零件进行维护和保养,通过混料箱和混料箱盖的卡接设置能够对混料箱内的部件进行清洗,延长装置的使用寿命,避免长时间使用后的残料粘附于内壁上。
附图说明
14.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地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a部放大图。
18.附图标记:混料箱1、进料口2、出料管3、固定板4、辅助机构5、推动机构51、双轴电机511、转动杆512、伞型齿轮513、推动杆514、搅拌机构52、第一转动柱521、第一方杆522、圆块523、皮带轮524、第二方杆525、第二转动柱526、搅拌叶527、混料箱盖6。
具体实施方式
19.本部分将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在附图中示出,附图的作用在于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直观地、形象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但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2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涉及到方位描述,例如上、下、前、后、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大于、小于、超过等理解为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等理解为包括本数。如果有描述到第一、第二只是用于区分技术特征为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先后关系。
22.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设置、安装、连接等词语应做广义理解,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结合技术方案的具体内容合理确定上述词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3.实施例一:
24.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墙体材料生产用混料装置,包括混料箱1和辅助机构5,混料箱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出料管3,混料箱1上设置有混料箱盖6,混料箱盖6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进料口2,墙体材料的原料通过进料口2进入,混料箱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板4,辅助机构5包括推动机构51和搅拌机构52,推动机构51驱使搅拌机构52进行转动。
25.进一步的,混料箱盖6的底部开设有两组卡槽,混料箱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两组卡块,卡块卡接安装于卡槽内,混料箱盖6与混料箱1卡接安装,混料箱盖6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把手。
26.更进一步的,出料管3的一端螺纹连接有旋钮盖,通过出料管3将搅拌好的原料排出。
27.实施例二:
28.请参阅图1-3,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推动机构51包括双轴电机511、转动杆512、伞型齿轮513和推动杆514,混料箱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双轴电机511,双轴电机511一端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固定连接有转动杆512,转动杆512的一端固定套设有伞型齿轮513,推动杆514的一端延伸至混料箱1的一侧并固定套设有伞型齿轮513,位于转动杆512一端的伞型齿轮513与位于推动杆514一端的伞型齿轮513相啮合,推动杆514转动安装于混料箱1的相邻侧壁并固定套设有螺纹刀片,双轴电机511带动转动杆512转动,转动杆512带动两组相啮合的伞型齿轮513转动,伞型齿轮513带动推动杆514转动,一方面能够对搅拌之后的墙体材料进行推动,防止墙体材料的原料大量堆积在装置底部,出现下料停顿的现象,进而加快下料的速度,另一方面对墙体材料进行二次搅拌,使得墙体材料的原料搅拌的更加均匀,避免使用时出现由于搅拌不均匀而导致的墙体开裂的现象。
29.进一步的,搅拌机构52包括第一转动柱521、第一方杆522、圆块523、皮带轮524、第二方杆525、第二转动柱526和搅拌叶527,双轴电机511另一端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有第一转动柱521,第一转动柱521的一端贯穿固定板4并开设有第一方形槽,第一方形槽内卡接安装有第一方杆522,第一方杆522的一端固定套设有圆块523,圆块523的外壁固定套设有皮带轮524,第二方杆525的一端固定套设有圆块523,圆块523的外壁固定套设有皮带轮524,位于第一方杆522上的皮带轮524与位于第二方杆525上的皮带轮524均套设有皮带,两组皮带轮524通过皮带传动连接,第二转动柱526的一端穿过混料箱盖6的顶部并开设有第二方形槽,第二方杆525的另一端与第二方形槽卡接安装,第二转动柱526的另一端外壁上固定连接有四个搅拌叶527,控制双轴电机511启动,双轴电机511带动第一转动柱521转动,第一转动柱521带动第一方杆522转动,第一方杆522带动通过皮带轮相连接的圆块523和皮带轮524转动,皮带轮524带动第二方杆525转动,第二方杆525带动第二转动柱526转动,第二转动柱526带动搅拌叶527在混料箱1内进行搅拌,能够对混料箱1内的墙体材料的原料进行搅拌,使其在混料箱1内搅拌的更加均匀,同时其卡接设置方便对第二方杆525和第二转动柱526,第一转动柱521和第一方杆522进行拆卸,能够对装置零件进行维护和保养,通过混料
箱1和混料箱盖6的卡接设置能够对混料箱1内的部件进行清洗,延长装置的使用寿命,避免长时间使用后的残料粘附于内壁上。
30.更进一步的,两组圆块523分别开设有与第一方杆522和第二方杆525的外壁相贴合的方形口。
31.工作原理:使用时,墙体材料的原料通过进料口2进入,同时控制双轴电机511启动,双轴电机511带动第一转动柱521转动,第一转动柱521带动第一方杆522转动,第一方杆522带动通过皮带轮相连接的圆块523和皮带轮524转动,皮带轮524带动第二方杆525转动,第二方杆525带动第二转动柱526转动,第二转动柱526带动搅拌叶527在混料箱1内进行搅拌,与此同时双轴电机511带动转动杆512转动,转动杆512带动两组相啮合的伞型齿轮513转动,伞型齿轮513带动推动杆514转动,在推动杆514的推动下,通过出料管3将搅拌好的原料排出,墙体材料的原料搅拌好后通过第二方杆525和第二转动柱526,第一转动柱521和第一方杆522,混料箱1和混料箱盖6的卡接安装,对装置进行拆卸和清洗。
32.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在所述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